打開報章,看見頭條,上面寫著「15歲神童開公司,我要賺大錢」。
像Stanely的傻人,香港已愈來愈少。當人們看見危險,正在拼命爭取最低工資,拼命去要求增加褔利開支,傻人卻爭取最高收入,拼命去追逐夢想。但當然,單憑一股傻勁,或靠一時潮流,在銀行關水喉的今天,是絕對不足以成功的。
思哲也有不少傻朋友,他們有的開發web 2.0網站,有的開發iphone軟件,有的開發facebook軟件,開發團隊雖然極小,他們的效率和產品質素,比起IT部門動輒一百幾十人的大企業,絕對是遠遠抱離。重點在於,一般上市企業的IT部門,不是受制於疊屋架床的官僚系統,就是根本沒有Web Usability的人才,任由product marketing幾醒目,usability乃見微知著的細膩功夫,就像拍電影得有燈光師一般的道理,缺了絕對不行。
一般港企慣用的工作流程,即先由網站設計師起草圖,後交由程式員寫code,已不能做出高質素的產品,原因就是忽略了usability。嚴格來說,usability是一門通識科目,它在於了解人們觀察發光屏幕的習慣、在於預測人們對文字圖片各種多媒體的反應。你能說usability是種很容易被人忽略的一種常識,你不能在尋常網站設計師訓練課程學習到,更不會在大學的資訊科技課程學到它。
思哲經常批評Telco的網絡服務,又經常稱讚Google、Apple的東西,箇中分別就是usability。例如說,網絡商在iPhone推出付費資訊服務,但iPhone用家每個都是接收資訊的高手,他們搜尋資訊的功力,就像畢菲特揀好股一樣咁高。想賣資訊給他們,並非不可能,但服務本身usability必須很好,否則就像向股神推銷迷你債劵,自討沒趣。
Stanley,畢竟上了頭條,15歲的你將會面對很多冷言冷語,我在這裡替你打氣,加油加油!They may say you are a dreamer, but you are not the only one.
《2008年10月21日刊於蘋果日報》
October 21, 2008 at 6:16 am
好 d 報紙既神童故事咁,即使係神童,其實都應該俾佢默默地幹好 d ,尤其係細路,俾人掛左神童既名,反而有 d 唔應該有既壓力,到大個反而一事無成
October 21, 2008 at 10:06 pm
香港幾時都需要神童
October 21, 2008 at 10:57 pm
做人唔好怕發夢,就算俾人笑都係咁話!
October 22, 2008 at 12:20 am
@moming2k
Good point! 報紙的確誇大咗。
@小影,
喺,尤其web呢行。
@維京人
你個iphone扑幾好睇喎 🙂
October 22, 2008 at 6:15 pm
或者會有人覺得,呢個時候講任何唔贊同Stanley仔的說話,係憎人富貴厭人貧的表現。
但係,正因為佢係一個後生仔,我仔細讀完篇報道後,好不安。佢的賺大錢入名校志願固然令人覺得可惜 (但畢竟係legitimate),但篇文章,根本搞錯晒佢做緊o野:佢係搞SEO,唔係研發搜尋器;佢係搞marketing,唔係微軟或google之類的科技創新;佢係訪問成功人士出書,但本書賣得都係得人餘蔭而唔係自己努力....
我做公關,很認同亦很impress佢咁細個咁有marketing sense。但撇除行業的私心,平心而論,乘人餘蔭,係一個值得追求的夢想嗎...我真係唔肯定。
更重要的是,我地好應該讚小朋友,鼓勵佢地,但讚到失實,我就過唔到自己。唔好話可能害左佢,我直頭覺得好似講緊大話咁。
點都好,我相信Stanley仔係叻o既,有能力創一番成就。但我呢個老人家,就希望佢唔好將呢次頭條睇得太重。
October 22, 2008 at 8:27 pm
To 尹思哲:
係?咁要 update 得密 D 先得咯。Thank you very much!
🙂
October 24, 2008 at 12:10 pm
我o係大學而家有Usability讀了,不過Link with外國大學o個d先有.
其實,同外國大學接軌的課程係好豐富,好update. 個課程都有介紹Web2.0. 而且我巳經o係前年畢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