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報章,看見頭條,上面寫著「15歲神童開公司,我要賺大錢」。

Stanely的傻人,香港已愈來愈少。當人們看見危險,正在拼命爭取最低工資,拼命去要求增加褔利開支,傻人卻爭取最高收入,拼命去追逐夢想。但當然,單憑一股傻勁,或靠一時潮流,在銀行關水喉的今天,是絕對不足以成功的。

思哲也有不少傻朋友,他們有的開發web 2.0網站,有的開發iphone軟件,有的開發facebook軟件,開發團隊雖然極小,他們的效率和產品質素,比起IT部門動輒一百幾十人的大企業,絕對是遠遠抱離。重點在於,一般上市企業的IT部門,不是受制於疊屋架床的官僚系統,就是根本沒有Web Usability的人才,任由product marketing幾醒目,usability乃見微知著的細膩功夫,就像拍電影得有燈光師一般的道理,缺了絕對不行。

一般港企慣用的工作流程,即先由網站設計師起草圖,後交由程式員寫code,已不能做出高質素的產品,原因就是忽略了usability。嚴格來說,usability是一門通識科目,它在於了解人們觀察發光屏幕的習慣、在於預測人們對文字圖片各種多媒體的反應。你能說usability是種很容易被人忽略的一種常識,你不能在尋常網站設計師訓練課程學習到,更不會在大學的資訊科技課程學到它。

思哲經常批評Telco的網絡服務,又經常稱讚Google、Apple的東西,箇中分別就是usability。例如說,網絡商在iPhone推出付費資訊服務,但iPhone用家每個都是接收資訊的高手,他們搜尋資訊的功力,就像畢菲特揀好股一樣咁高。想賣資訊給他們,並非不可能,但服務本身usability必須很好,否則就像向股神推銷迷你債劵,自討沒趣。

Stanley,畢竟上了頭條,15歲的你將會面對很多冷言冷語,我在這裡替你打氣,加油加油!They may say you are a dreamer, but you are not the only one.

《2008年10月21日刊於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