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crunch: Digg Sold To LinkedIn AND The Washington Post And Betaworks
Digg的終局用「落泊」形容不為過:
以總額約1600萬美元出售,其中LinkedIn付300-400萬美元,主要目標是多項專利,例如「Click a button to vote up a story.」
Washington Post付出1200萬買入Digg團隊。其餘物資,包括Domain, Code, Data 和 Traffic,由Betaworks以50-80萬美元「執平貨」買入。
2004年創辦,作為第一代社交網絡,曾吒叱一時,影響力一時無量。奈何,技術力和轉航力不足,敵不過數之不盡的後起競爭對手,尤其是Twitter和Facebook堀起之後,近年影響力大減。得到如此結局,其實也不算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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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朋友B告訴我,其友人搞了一個文化活動的社群網站showfellows,定位是「供各大小藝團一個免費公報,宣傳表演及文化活動的集中地;並方便公眾瀏覽全城最新活動資訊;並給用家一個徵求或尋找表演門票及結識相同品味的新朋友之平台」。(果然人人都係想一次過滿足多個願望,呵呵) 因為我自己也曾經做過類似的社群網站(只是做過,沒有什麼成功經驗)。像showFellows這樣,有了一個beta版之後,已是一個很不錯的開始,因為可以直接接觸用家,開始收集用戶真實的意見。 不過,一般而言,到這段階之後,便會有個大難題:內容。 社群網站基本上是個平台,內容由用戶提供(user generated content),因此,起步時必須勤力地做「播種」的工作,亦即不斷地加入合適的內容和資料。這個播種期,它的回報起初一定較低,沒有很大回應實屬正常,像facebook和youtube,從beta launch去到一個爆點,好像分別用了約1.5-2年的時間。當然,世上有許多社群網甚至可能一直沒有出現那個「爆點」,也是稀疏平常。 因此,輸入內容方面,通常是: 1. 自己人忠實地慢慢輸入 2. 以web scraping偷人家的 3. 培養一群熱心的支持者 / 直接找活動主辦單位代為輸入(有一定難度) 反觀產品方面,showFellows介面簡單直接,就UI來說,比起許多港式網站,查實已相當不錯。 對我個人而言,初用時希望有的介面/功能: – 首頁,把一個「登記」超連結放在「註冊用戶登入」的「登入」按鈕旁邊 – 活動清單,一個「我想去這個活動」按鈕 – 日期和時間如果能放在一起就更方便了 – 為什麼「星星」不能點擊呢? – 登入完可以自動回到剛才瀏覽的頁面 – 在facebook分享這個活動 總而言之,做社群網站,要解答一個基本問題:對於用家,為什麼他要上這個網站?而且是持續的經常的在上?以youtube為例,是為了娛樂,以fb為例,可能也是為了娛樂,或跟朋友通訊。那麼,showFellows的用戶又是為了什麼呢?個人認為「一覽無遺本地藝術活動資訊及其票房」是個不錯的定位。 個人認為,一個純粹面向end-user的社群網站,要有人用不難,但賺錢很難。商業模式而言,建議showFellows嘗試向著替活動主辦單位賣票和一條龍宣傳服務的方向發展。
喜歡這種在純音樂中carry message的表達方式 source: shifthappens 現在許多大學的主修科目在十年前並不存在… 新媒體、有機農務、電子商貿、納米科技、國家安全 今天21歲的人 睇電視超過2萬小時 打機超過1萬小時 打電話逾1萬小時 收發email或sms超過25萬條訊息 在美國,21歲的人中超過一半曾在互聯網上提供資訊 70%的四歲兒童使用過電腦 達到5000萬個觀眾/聽眾所需要的時間 收音機用了38年 電視機用了13年 電腦只用了4年 [youtube=http://tw.youtube.com/watch?v=pMcfrLYDm2U]
幾乎每一日,我都會收到同事或朋友標題寫著funny / 好笑 / 幾好笑 / XD / 好正之類的電郵。 近期圍內圍外forward得最利害的,我估係以下呢條片: [youtube=http://tw.youtube.com/watch?v=jLWMIAFyRKg] 而每日檢查呢類電郵個幾分鐘,好有可能,就係我當日最開心既時光,同時亦因為呢類好笑搞GAG野,令到一大班人之間有源源不絕既話題。 更重要係,係個人down down地心情麻麻既時候,忽然收到好笑短片或者好笑圖片,有時又真係可以迴光返照,提起精神。所以,我每日都總會上youtube,去佢個「最多觀看次數」部分,昅下有咩非典型短片突然跑出。 但YouTube太多元化,最近我經常去另一個網站9gag,基本上那裡什麼都沒有就只有搞笑的東西,而且我也開始不自覺地將人家寄來的東西save到網站去,這是我的收藏。 還有,9GAG也是香港土炮製作呢。
今天父親節,看著女兒,我忽然記起一件舊事。 我已不記得小時候的作文課,有沒有一次是寫我的志願,如果有,我又是怎麼寫的。反而記得,某天上廁所辦大事,人迫著要靜下來,於是我也使勁地想東西:我的志願是什麼?我要幹怎樣的事情? 那時年青,大約十來歲,我很清楚自己的優缺點。在教育而言,培養自知的能力是很重要,又很困難的一環。我是一個記性不好、懶散兼難以集中的學生,然而,我對事物特別敏感。舉例說,那時候坐車或逛街,看見某些事物,常得出一些莫名奇妙的想法,老是總沒法子記錄、組織下來。回家之後,不是忘記了就是提不起勁再想。我不明白我那裡來這麼多雜感。 最後,我萌起了這個念頭:「我要發明一個什麼東西出來,幫自己可以隨時管理個人的想法及知識。」當時我絲毫不懂什麼程式語言,電腦科的成績也不是特別好,其實我只是急性子,喜歡高效率的一個人而已。當然這些想法,隨著年紀漸大,很快便忘了。 轉眼間,當我還不曾起步,原來早已被人捷足先登了。現在,隨便一部iphone或者設計稍佳的windows mobile手機,用上twitter、friend feed、facebook甚至gmail這些互聯網服務,誰都可以隨時隨地記錄自己的想法和知識,並與人分享。雖然那些founders跟我年紀相若甚至比我還小,可是我衷心佩服他們對創新科技的熱衷,也羨慕他們獲得了豐厚的財富跟回報。 壯志未酬,可是,現在我更確定當初的想法沒錯。生命太短促,如果人要將時間花在不感興趣的地方,我認為是很奢侈的。在《Last Lecture》有句話:「Time is all you have and you may find one day that you have less than you think」。一切能真正幫人節省時間的發明,都是很偉大的,iPhone只是比較矚目的一個而已。 《2008年6月16日刊於蘋果日報》 [youtube=http://tw.youtube.com/watch?v=yZ52ORG89Yg]
[youtube=http://www.youtube.com/watch?v=GZUaXDm4qik] 亞歷寄來了這個短片,很geek,很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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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ley加油
打開報章,看見頭條,上面寫著「15歲神童開公司,我要賺大錢」。 像Stanely的傻人,香港已愈來愈少。當人們看見危險,正在拼命爭取最低工資,拼命去要求增加褔利開支,傻人卻爭取最高收入,拼命去追逐夢想。但當然,單憑一股傻勁,或靠一時潮流,在銀行關水喉的今天,是絕對不足以成功的。 思哲也有不少傻朋友,他們有的開發web 2.0網站,有的開發iphone軟件,有的開發facebook軟件,開發團隊雖然極小,他們的效率和產品質素,比起IT部門動輒一百幾十人的大企業,絕對是遠遠抱離。重點在於,一般上市企業的IT部門,不是受制於疊屋架床的官僚系統,就是根本沒有Web Usability的人才,任由product marketing幾醒目,usability乃見微知著的細膩功夫,就像拍電影得有燈光師一般的道理,缺了絕對不行。 一般港企慣用的工作流程,即先由網站設計師起草圖,後交由程式員寫code,已不能做出高質素的產品,原因就是忽略了usability。嚴格來說,usability是一門通識科目,它在於了解人們觀察發光屏幕的習慣、在於預測人們對文字圖片各種多媒體的反應。你能說usability是種很容易被人忽略的一種常識,你不能在尋常網站設計師訓練課程學習到,更不會在大學的資訊科技課程學到它。 思哲經常批評Telco的網絡服務,又經常稱讚Google、Apple的東西,箇中分別就是usability。例如說,網絡商在iPhone推出付費資訊服務,但iPhone用家每個都是接收資訊的高手,他們搜尋資訊的功力,就像畢菲特揀好股一樣咁高。想賣資訊給他們,並非不可能,但服務本身usability必須很好,否則就像向股神推銷迷你債劵,自討沒趣。 Stanley,畢竟上了頭條,15歲的你將會面對很多冷言冷語,我在這裡替你打氣,加油加油!They may say you are a dreamer, but you are not the only one. 《2008年10月21日刊於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