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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新媒體

talkbox – 好快的留言App

裝 talkbox 之後,做了facebook connect,不到2分鐘,已有人主動留言hi我,但非常明顯,對方點錯相(某本地知名 mobile developer),誤以為我是另一位女性友人。 X:「Hello~ Hello~」 我:「呢個App真係好用喎。」 X:「噫,點解變咗男人聲既?」 我:「其實我係個男仔!」(我知我係好無聊,唔好意思。) X:「唉吔,唔好意思,搞錯咗。」 我:「唔緊要~」 但無論如何,talkbox讓我跟一群disconnect的朋友,又有機會再溝通起來。 用起來,感覺像對講機,但對話可以重覆再聽。說它像voice mail,又沒有要先打個電話的麻煩。 第二個收到既留言係 sidekick,佢用talkbox嚟問我去唔去某個活動,仲叫我錄啲細路既聲比佢聽,真係無諗過,原來talkbox仲可以咁玩! 只是,不知大家同意否,無可否認,互聯網令溝通變得「廉價」。 關於Whatsapp 另外想說一點Whatsapp,記得約大半年前,我初次使用Whatsapp時,朋友清單上沒有幾人,非常無癮。用幾次後,忍不住uninstall了。近再下載,幾乎所有朋友都裝了,我反而變得落伍了。Time flies。

今晚要睇林欣彤

果然是林欣彤! [youtube=http://www.youtube.com/watch?v=V2BCKaORqIY] 也許Facebook在香港的影響力已超越YouTube,第一次看林欣彤唱這首A.I.N.Y,也是在Facebook。 瀏覽次數達955,060的影片「[HD] 林欣彤 – A.I.N.Y @ 5-9-2010 超級巨聲2」,在9月5日那天,林欣彤唱A.I.N.Y這條影片被嵌入於Facebook、得到YouTube推薦、被uwants推介,僅3天已接近80萬瀏覽次數。上載用戶是slw903b,其帳戶只得1條影片。 [youtube=http://www.youtube.com/watch?v=RD5bz5D9ViY]

陳志雲比梅鐸更聰明

早陣子,Rupert Murdock高調咁話,要收起集團旗下所有網站,一於唔比Google再index,勢要趕絕互聯網免費資訊咁話。 相信梅譯勢都估唔到,一個遠在亞洲既小島,竟然隱藏住一個比佢更高明既媒體鉅人。 呢位為港增光高人,就係我地既志雲大師! 強如梅鐸,面對互聯網新媒體既挑戰,先收購MySpace,嘗試融合新舊媒體業務。不得要領,退後一萬步,倒過來杯葛Google。其中的過程,不管攻或守,也是親自出手,親身試驗,未見成果,必先大掟銀彈。 反觀這邊廂,面對YouTube新媒體挑戰,TVB在志雲大師運籌帷握之下,由政府出手,一招加強互聯網上版權保障的修訂法例,不知不覺地,無需大師親自出手,先解決Google擁有的YouTube,從此不能再上載揶揄cctvb短片,後攻陷港打工仔至愛的社交網站Facebook,不得再分享宮心計精華片段,總之以後通通上tvb.com。 志雲大師棋高一著,擊倒美國傳媒大亨,為港人增光,呢一刻,我覺得比起東亞運更加傳奇! [youtube=http://www.youtube.com/watch?v=lg7lOw0DCCw] [youtube=http://www.youtube.com/watch?v=rvrtfEbgy00] 大家有得睇好睇啦,好快就無得睇架啦! 順手睇埋 魔鬼在細節中的互聯網版權保障修訂法例

認錯 – Windows 7 party

最初接到microsoft邀請的時候,便決定出席,相信會碰見到不少n年前做記者時候認識的朋友,結果出乎意料之外,碰見的老友比想像中還要多,由於人太多和時間所限,所以未能每一位老友都能詳談一番,請多多包涵。 出席活動的博客,根據慣例,大部分是電腦知識異常豐富的一群,依我估計,我們之中近三分一人(肯定高於正常比例)最常用的作業系統可能不是windows,反而是mac和linux的忠實fans。 我敢肯定,這三分一非windows用戶,對於過去的windows產品尤其vista必定有許多意見,無他,就像從前譚詠倫fans對張國榮不多不少總會有點意見。問題是,為什麼他們還肯出席windows 7的活動,看產品示範、替windows 7寫博文甚至承諾自發組織 “windows 7 party“? 不知怎的,我想起Randy Pausch 的 “When you see yourself doing something badly and nobody’s bothering to tell you anymore, that’s a very bad place to be. Your critics are your ones telling you they… Continue Reading →

真正寬頻唔好神 (一)

早兩晚, 拖著疲累的身軀, 出席Smartone搞的網聚, 看看一部新款內置數據sim卡的netbook. 剛好這兩天, 傳出網上行寬頻接連MSN和瀏覽台灣網站均有嚴重斷線情況, 大伙兒對現場這台可以24小時候命(不計無電)上網不中斷的netbook自然更加著緊了. 當時我有啲癐, 烏下烏下, 係度想當年, 即係07年, 香港寬頻出過不少針對網上行的廣告, 例如用電話線做寬頻, 蟻躝咁慢, 牛頭馬面及貝爾, 有許多許多印象深刻的廣告, 打得漂亮, 也打得網上爬後來出返一個「用光纖鋪少少就扮代表」的老鼠王廣告. 這樣一反擊, 便馬上顯[得低手和有失”地上最區網絡商”的身份了. 以上那些廣告, 都是我離開香港寬頻這家公司之後才推出的, 記得當年有幸參與作為其中一粒小螺絲, 已經要數劉翔的年代了. 不過, 我可以在這裡告訴大家一個秘密, 其實也不是什麼大秘密, 就是所有廣告的key message, 以我所知, 從當年劉翔到後來的電話線做寬頻 / 蟻躝咁慢, 全部都是王維基親自lead會度出嚟, 然後才交予agency執行創意, 所以骨子裡通通滲著強烈的王維基個人風格… 講返轉頭, 今次斷線咁大件事, 如果Vitesse可以立即整返條片去回應吓(當然反應要夠快), 我諗效果可能都會唔錯吓…. Continue Reading →

小額支付的機遇和性感

唔少後生仔都有創業夢,尤其近年e-commerce似乎有點起色,網上商店數目日增,因而亦帶旺了做生意必須的付款平台。 一般來說,香港人最習慣的網上付款媒介始終是信用卡和PPS,也有像網上遊戲的預付點數咭。朋友D早年在香港做過虛擬點數咭生意,先找程式員寫收費系統,再設計點數咭,然後去找便利店傾上架。 唔係所有便利店會理我地呢啲新公司,例如即使我地肯比上架費,7-11就唔比我地啲咭放上佢地既貨架。 朋友D回憶起創業初期的艱辛。不久,由於資本不足,在銷售通道和宣傳兩方面尤其吃力,更要緊是商戶們對成立不久的付款平台始終沒有信心,因而最終無奈結業。 相比香港的虛擬點數咭市場,台灣那邊廂可謂更加成熟。首先,台灣沒有報攤,點數咭的零售通道集中在便利商店,因而便利店集團都各自推出自家品牌的付款平台,例如7-11的ibon、全家的FamiPort,更加直接以電子貨幣的形式經營,好讓各式各樣的數位商品掛售,例如音樂內容,演唱會門票甚至旅遊酒店套票等。 一般來說,商品要放在便利店發售,基本上要先付上架費,按照售價再付取定額佣金和運輸成本(假如便利店同時提供物流服務)。有了自家的電子貨幣平台,便利商店便能銷售非實體商品。 根據台灣行政院研考會的定期調查,最近一年手機上網增長迅猛,人均電子商務交易金額也達到13,565台幣。不過與此同時,台灣在電子貨幣和虛擬點數方面的監管卻遠比香港嚴格,例如根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例如銷售點數咭所收取之金額,必須存入指定的信託戶口,又例如明文規定點數咭不得設有使用期限。條例愈嚴,則對規模大的現有業者,例如7-11這種市場佔有率佔過半的業者,愈是無往而不利。 話說回來,香港的法規比較寬鬆,理應可以造就點數咭及電子貨幣這些micro-payment平台,畢竟信用卡成本不便宜,銀行亦傾向不鼓勵小金額的交易,再加上新媒體內容和服務供應商愈來愈多,就連Apple也看到這塊新市場,在iphone 3.0加入in-app micropaymet收費模式,那邊廂Facebook和MySpace也不落後,正在努力研發micropayment產品。往後幾年,如果互聯網市場的注意力重新落在e-commerce的身上,那micropayment準是其中一個最性感的看點。

論網絡聚會

最近同行家B食飯,佢提題我,原來一年一度的本地網絡界盛事barcamp又快嚟到。記得,一年前那次,我和兩位同事也有出席,替當時某個project分享了一點心得。 基本上一個普通香港人不會很易明白barcamp是啥:任何人都能參與barcamp,雖然主要較多關於程式編寫技術的內容,但也有其他關於互聯網文化、Web 2.0創業、數碼娛樂的內容,因而去年也有不少網民和博客出席,其香港主辦單位的文案寫得挺好: BarCamp是個自發、平實的研討會﹐讓大家有一個開放的空間﹐彼此分享和學習。這個活動由參與者帶動﹐進行各式各樣的 討論、示範﹐讓大家打成一片。任何人有點子想獻給大家﹐或想找東西 學習﹐那就對了!歡迎您來參加! 我最同意行家所講,香港Barcamp其實還可以更加國際化,比方說,例如泰國Barcamp辦得好,東南亞其他地區真的有人會專程飛泰參加,我們不是經常自稱為「世界級領先數碼城市」嗎?另外,B又認為,可能香港需要有「似樣」的成功創業家人辦,靠明星效應,才能將互聯網產業在港人心裡留下深刻印象,相關的活動才能吸引一般香港人的注意力。 在另一聚會,老友C的看法跟B有點不一樣,他認為香港並不缺乏有影響力的網站和網上公司,例如openrice、hkgolden、uwants、discuss、baby-kingdom、Sex141、QOOZA等等,通通是深入香港民心的網站,名列本地網站流量前列位置,並不遜於tvb或新浪網那些媒體企業。如果邀得這些網站來分享經營心得,相信還蠻對港人的胃口才是。 流量最高的香港製造的網站,背後亦不需要什麼高超的程式編寫技術,矛盾在我們不會見到月賺數以十萬元至百萬元計廣告收入的上一代互聯網創業家們出席Barcamp,跟大伙兒分享他們的成功秘方,畢竟Barcamp並不是為「成功上岸」的他們而設的。老友C甚至打趣說,這些網站說不定就在決定採用新技術的一刻開始覆亡,例如討論區開始以ajax進行改版,將原來簡陋的介面加入許多新功能之類。 相反,像我身邊不少朋友都擁有自己的互聯網產品prototype甚至startup,對於這些沒有正式用戶的創辦人,barcamp依然是個最好的機會讓他們發表產品和收集意見。最後,我想推薦多兩個近期的互聯網交流活動: 1/ Google App Engine 應用技術分享 (30 July) http://twtvite.com/sjwst3 2/ 3C 數碼創作對話系列 創意‧內容‧社群 (31 July) http://wanszezit.files.wordpress.com/2009/07/3c_edm.jpg

談Twitter和blogger營銷

最近開始忙於跟進某產品的Launch Campaign,預算竟然比想像中多好幾倍,理論上除了「穩陣」宣傳方法之外,我們也可以作一些新嘗試,這使我聯想了起近期頗為熱門的Blogger Event。 自從twitter開始多了人注意,我發現自己寫Blog的時間也真的少了,可能真的被twitter搶去了部分時間。但說到底,我始終認為blog和twitter是完全兩個完全不同的需求,就像唱K和到蘭桂坊蒲,一樣都是消遣,所追求的滿足感卻是兩回事。簡單來說,寫blog的人享受孤獨,玩twitter的人害怕孤獨,在這方面,sidekick那邊有些不錯的註腳。 若回到產品營銷的角度,說到底,我相信消費者是精明,作為新舊媒體的消費者的企業和品牌,所追求的必須是實際的宣傳效果,而宣傳效果最終亦必須反映在銷售數字上,因而任何宣傳渠道的有效性都得面對那些數字。以我自己為例,曾經負責的產品,不管預算多預算少的,都有考慮過採用網上的免費宣傳平台或直接找博客幫忙宣傳,但常考慮到實質功效(始終人數太少)和時間成本的時候,很多時候便放棄了那些念頭。 坦白講,個人認為不管是blog還是twitter,尤其在香港,暫時而言極其量是一種達到良好SEO(Search Engine Optimization)效果的便利方法,實質的營銷效果和影響力,相比起一般的傳統媒體還是有所不及。 相對於blog和twitter等新興2.0社群媒體,事實上我們經常嗤之以鼻的1.0電訊商和電視台,諷刺地卻有非常實在的影響力,不說別的,例如流動網絡商簡單一個SMS Push,例如cctvb晚上黃金檔廣告時段,一瞬間便有數十萬人甚至數百萬人收到訊息。 話說回頭,在形形式式的新媒體營銷方法之中,大家也千萬不要忘記email,想想最近一次收到的購物Coupon或朋友推薦的產品服務,到底是emai、blog還是twitter?無可否認,email才是互聯網最紮實最普遍的溝通方法,至少連牛頭⻆順嫂都知email係咩東東嘛。 好多時候,marketers其實真係唔介意比錢,例如google adwords和banner ads,最緊要媒體/平台可以某程度上有實際效果的保證,不管是eyeball、traffic還是visitors。

點解全世界都唔鐘意電訊商?

我有唔少電訊界的朋友,多年以來,不論開會、做客仔、傾生意、認識過不少本地電訊人,總而言之,特徵係:精明,細心,效率高,善於解決問題。但問題係,何解在一班「叻仔」管治底下的電訊公司,形像總係各行各業之冠(倒數個隻),部分更猶如過過街老鼠人見人憎? 要知道,若計電訊基建、技術、產品質素,其實香港比起世界其他地區一點都唔輸蝕,對比美國/歐洲唔少地方,更可以話係有過之而無不及。但香港人從來都不能在這方面獲得優越感,相反,提起電訊服務只會記得收費陷阱同埋「好難解約」。 以我所知,其實部分電訊公司高層會認為港人身在褔中不知褔,他們認為,相比起台灣和大陸,其實香港無論在產品質素同售後服務都已經「算係咁」,好有可能,佢地夜晚發開口夢都可能會話:「我明明好叻仔架,點解會成個世界都唔鐘意我?」 台灣的電訊人口約比香港多20%-30%,但電訊商的年收入動輒以百億港元計(最大三家,唔計威寶);相反,香港這邊廂電訊公司能夠賺過千萬不用蝕錢已差不多要劏雞還神。為什麼?我嘗試用例子解答:台灣sms不算普及,但shortcode(簡碼)卻大行其道。Shortcode是較短易記的號碼。舉例在台灣電召的士,可以打「1688」,打通後便會一直計錢,每分鐘收費可以高達6-10台幣(就像香港當年的173吧),直到現在,香港是有但已經不流行173了,但台灣人日常卻依然要負擔這些逐秒計錢的賬單。所以有說台灣的電召的士台,光靠shortcode收入就能達到收支平衡甚至賺錢。換個角度,講惡,台灣電訊商比香港更惡,因而收入亦更多。 換而言之,香港電訊商在商業模式方面,比起台灣(大陸更加不用說)已經進步很多了,這樣還要瘋狂地被消費者和網民口誅筆伐,又難怪他們心底裡不是味兒。 問題是比起互聯網公司或軟件公司一日千里的改革速度,本地電訊基建的革新,又真係不過是小巫見大巫。世界變得快,科技轉得更快,幾多成功的電訊產品,例如住宅電話、例如IDD、今日都已經變成「唔係唔使錢都得架咩?」上一代的電訊叻仔想安於現狀,想拖得就拖,唔想改變運作模式,唉,皆係人之常情,不要怪他們。 這種情緒,就好似香港經濟香港精神一樣:曾經光煇,現已愔然,其實都幾唏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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