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創業與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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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cap帽的女孩 鄭金鈴

4月14日 – 明報報導了鄭金鈴街頭賣帽的故事 // 【明報專訊】安徒生筆下有個賣火柴的女孩,為生計在寒冷的街頭叫賣。上星期,旺角西洋菜街人潮中站着一個賣Cap帽的女孩,才15歲,曾被選為香港傑出學生,當同齡少女沉醉少女漫畫的虛幻,她卻在天水圍綜援家庭裏,終日想着如何搵錢養家,瞞着母親用獎學金「創業」,生產自己設計的Cap帽到街頭擺賣。 寄信任天堂詢版權「一切資料上網找」 14歲的小腦袋便開始為家人的未來計劃。「我從網上訂貨,賣錢包,但沒賣出。」金鈴說,她其實也喜歡蠟筆小新、唱K、看日劇、逛街買衣服,但家境不容許奢侈,後來她從喜歡的「孖寶兄弟」找到了靈感,決心創業。金鈴用電腦設計了一頂紅色CAP帽,寄信給任天堂美國總部詢問版權,對方沒回覆反對,於是用1000元向香港知識產權署申請外觀設計專利,去年11月獲批後,找內地廠商生產了50頂帽子,一半放在天水圍商場寄賣。「一切都是自己上網找資料,沒有告訴老師和媽媽。」她向傳媒發電郵介紹自己的產品,但經驗不足,語焉不詳,連月無人理會。 上星期四,她首次走到旺角街頭擺賣,站了一個下午賣出6頂,高興得忍不住回家告訴媽媽,媽媽才知道女兒竟做起生意來,擔心得很,「那條街壞人多過好人!回家睡覺好過啦!」她知道金鈴前日又要擺賣,嘴裏不斷向女兒潑冷水,下班後卻頂着疲倦趕到西洋菜街看望女兒,嚷着不睡覺也要陪伴至女兒「收工」。 單親、綜援、金融海嘯、失業……無數人頹唐呻吟的時代,天水圍這個賣Cap帽的女孩,沒有傷春悲秋。 // 5月17日 – 星期日檔案《十五歲的夢》也報導了 5月18日 – 一系列聲討鄭金鈴的聲音 請媒體不要再神化那「十五歲的夢」!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3256 鄭金鈴…..一個童話還是一個悲劇 ?? http://www.facebook.com/group.php?gid=82091894796 [震驚] 金鈴露兩點+賣侵權帽之外仲賣老翻!!! http://forum1.hkgolden.com/view.aspx?message=1713353&page=1&highlight_id=0 to 鄭金鈴, 有這樣一個聖經故事,當眾人準備用石頭砸一個妓女時,耶穌說,你們中有誰覺得自己無罪的就去向她扔石頭吧。 將心比己,正如我也沒有事先徵詢過陳冠希的同意,才將「版權照」傳送給自己的朋友。 再講,世界上亦只有原設計者才有資格站出來說點什麼,其他的蜚短流長,都是不必在意的道德高地。 我很欣賞妳的努力和勇氣,請堅持夢想,不要放棄。 The brick walls are not there to keep us out…… Continue Reading →

Stanley加油

打開報章,看見頭條,上面寫著「15歲神童開公司,我要賺大錢」。 像Stanely的傻人,香港已愈來愈少。當人們看見危險,正在拼命爭取最低工資,拼命去要求增加褔利開支,傻人卻爭取最高收入,拼命去追逐夢想。但當然,單憑一股傻勁,或靠一時潮流,在銀行關水喉的今天,是絕對不足以成功的。 思哲也有不少傻朋友,他們有的開發web 2.0網站,有的開發iphone軟件,有的開發facebook軟件,開發團隊雖然極小,他們的效率和產品質素,比起IT部門動輒一百幾十人的大企業,絕對是遠遠抱離。重點在於,一般上市企業的IT部門,不是受制於疊屋架床的官僚系統,就是根本沒有Web Usability的人才,任由product marketing幾醒目,usability乃見微知著的細膩功夫,就像拍電影得有燈光師一般的道理,缺了絕對不行。 一般港企慣用的工作流程,即先由網站設計師起草圖,後交由程式員寫code,已不能做出高質素的產品,原因就是忽略了usability。嚴格來說,usability是一門通識科目,它在於了解人們觀察發光屏幕的習慣、在於預測人們對文字圖片各種多媒體的反應。你能說usability是種很容易被人忽略的一種常識,你不能在尋常網站設計師訓練課程學習到,更不會在大學的資訊科技課程學到它。 思哲經常批評Telco的網絡服務,又經常稱讚Google、Apple的東西,箇中分別就是usability。例如說,網絡商在iPhone推出付費資訊服務,但iPhone用家每個都是接收資訊的高手,他們搜尋資訊的功力,就像畢菲特揀好股一樣咁高。想賣資訊給他們,並非不可能,但服務本身usability必須很好,否則就像向股神推銷迷你債劵,自討沒趣。 Stanley,畢竟上了頭條,15歲的你將會面對很多冷言冷語,我在這裡替你打氣,加油加油!They may say you are a dreamer, but you are not the only one. 《2008年10月21日刊於蘋果日報》

創業不應只為錢

夏天來了,陽光照射著這幢學校。課室外塞滿了家長和學生,這是學期最後一次的家長會,主要是派發成績表,派完之後,悠長的暑假便正式開始,因此在這裡很容易感受到孩子們的喜悅。低年級課室門口,坐了幾位等著見老師的家長,孩子們正在擔心不知成績如何的時候,他們卻在聊生意經。 某家長:「最近點呀,我創左業呀,係屋企附近頂左間糖水舖黎做!」「做老闆啦喎,呢舖發達啦。」他旁邊的家長似乎很羨慕。「邊有丫,發顛就真,不過為左搵多D錢,發顛都要架啦。」「咁你有無叫埋細路幫手呀?」「有呀,要佢知道搵錢辛苦咯。」「好野喎,仲識身教。」「係呀,希望生意有朝一日上晒軌道,我就可以名符其實唔使Do啦!」 以上的對話,其實是真人真事,我當時碰巧在場,但並沒有上前搭訕。後來回想,思哲身邊的朋友,也不乏像家長A那樣,希望憑創業「賺大錢」或者「唔使Do」,自己也身為人父,我當然明白給子女最好條件的願望。然而,我亦明白賺錢不過是創業的一個結果或一件副產品,就像成績只不過是學習的一個結果或一件副產品無異。 無可否認,賺大錢和「唔使Do」絕對是快樂的事情。可是,視乎你怎樣看待,創業的過程,本身也可以很享受,可以充滿樂趣,也不一定就是捱苦。做自己喜歡的事情,本身是一種推動力,也是一種褔氣,去驅使你創出更好的成績。以上的想法,我認為也適用於學習和工作。 事實上,創業路並不易走,失敗率高得離奇。如果僅為了賺大錢和唔使Do,父母們其實不一定要自行創業,考慮投資股市樓市,利用股票或租金回報供子女讀書也未嘗不可。 如果我的兒女有朝一日決心要創業,我會跟她說,不要只為了賺錢而創業。 《2008年6月10日刊於蘋果日報》

回hammer

博客大鐵鎚wrote 唔知有幾多個人會好似我咁,响睇完生菓既尹思哲一連串關於程式員既文章之後,有種頗為不安既感覺。 我會覺得,當然,某部份既不安,係來自思哲講一般程式員既命運。但其二,係來自思哲對程式員呢一行既理解。 我喺度諗,究竟寫穚個位思哲大哥,正職係寫稿,定係真係寫程式? 或者思哲連續個幾篇只係想帶出一個主旨,就係佢地間新公司現正請緊人。但係入去佢地間公司,會同其他公司有咩分別呢? 假設思哲呢間公司真係一個神話,另一個 M$ 或另一個 google ,即唔靠任何人仕關係只係用創意科技黎打一個新既江山出黎。咁對一個程式員黎講,同其他工司又有咩分別先? 科技 startup 公司四圍都係,做得起個班又留得住既先有得做「開荒牛」。我敢講做工程師做程式員要出頭既話就只能做 startup ,起碼有得博。當然仲要呢間公司肯俾股份啦,假若做起左,真係搞上市,賺倒既錢就終於夠買樓喇。 但問題係,程式員係乜水呀?程式員就有如一間工廠既工人,係一間科技公司最底層既員工。分股份呢家野,有乜可能有工廠工人份?個程式寫得好,當係 bug free,(okay 呢個世界冇 bug free 既程式,咁就話係一件個客可以接受既程式囉)亦只係程式員既責任,並唔係需要咩 bonus 分股份黎推動。寫倒有創意既程式?哈哈,邊度會有老闆請你返黎坐喺度諗下有咩創意既程式爆出黎呀?仲要同你講,我明白創意呢家野唔係話有就有,寫唔出我都 會照出糧加人工架,仲會每年加人工添。係咪好正呀?大佬,幾點呀而家,訓醒未呀? R&D 公司大低只有三層。老闆級(即 CEO, CTO, VP 個堆),middle management,同 engin/programmer 。CEO 一定要有錢,識得有錢人多,可以公司每年勁蝕幾百/千萬仍然搵倒 invester(中文即係水魚)投資入你公司。CTO 一定要識卒人畫 powerpoint ,同埋訓練班 middle… Continue Reading →

從程式員到股神

會議室內,坐著一個年青人,正在等候面試。年約三十歲的他,穿上畢挺的西服,容光煥發,他決意改變電車男的宿命。 兩天後。「我入左上市公司啦!我入左上市公司啦!」年青人興奮得跳起。 他過去在蚊型公司打工,是大打雜,進入金融上市企業後,周身刀的他,上至Network Programming,下至ActionScript,無所不曉,然而上市公司注重分工,根本不足以發揮他所識的十分之一,在工作上,他亦從未試過這般輕鬆。 年青人支出不多,加上單身,每次發糧單,他會笑咪咪地呆看。被舊同事問起近況「無呀,返工炒下股,放工溝下女咁咯,OK啦。」年青人似乎完全陶醉於其享樂主義的世界之中。 有一天,年青人發現了公司系統裡的漏洞。聰明的他,幾天後帶同提升系統的計劃,進入老闆的辦公室獻計。「如果個Project比我負責,呢舖仲唔掂!」他似乎信心爆棚。 「無錯,你個計劃都唔差,不過做我地大公司既System,要首先問下自己,唔改得唔得,如果可以唔改,就最好唔隨便去改。」上司說。「當你想做呢樣野既時候,牽連好多人架,如果有咩差池,前線既同事會好麻煩!」 年青人發現,對這家金融企業,自己的才識,竟然是可有可無,他甚至比不上那已沿用十年的舊系統。「唉,世事豈能盡如人意,無機會做自己鐘意既野,咪唯有諗辦法鐘意做緊既野咯!」他試圖平衡自己的心態。 此後,年青人安於做個循規蹈矩的員工,上班閒著的時間,他會上網炒股,彷彿買賣股票才是正職。然而,偶爾某個輾轉反側、難而入眠的夜晚,他會感到一份莫名奇妙的難過。 如是者,若干年後,經歷過幾次股海大風浪,他最後成了中年股神。他經常滿有智慧地對同事說:「投資股票市場或其他衍生工具,是以自己的資本,押注了別人的事業。」這個時候的他,炒股比誰都要狠。 再次,有興趣的人,將履歷寄到我們的電郵信箱吧。 2007年3月20日刊於《蘋果日報》 更多文章 程式員之死 全球華人美女雜誌 後生可畏 變態鄰居 一切從改名開始 環球資訊 地方智慧

程式員之死

從前有個年輕人,他對什麼都提不起興趣,他非常聰明,至少 IQ 很高,然而性格卻內向,不喜外出,亦不愛運動,曾經打過一陣子羽毛球,後來因為沒伴而終止掉。在家上網,逐漸變成唯一的嗜好。 利用網絡之便,年輕人學寫各式各樣程式、C++、Flash、動漫聲優、最後連日文也懂了,儼如專業的程式員。「互聯網資訊無限,什麼都可以學,我似乎可以無所不曉!」他躊躇滿志地說。「或者有朝一日,我都可以改變下呢個世界。」 年輕人順利地升到中五,他對前景充滿信心。「畢業後,我要加入大公司,例如‧‧‧匯豐銀行!」他心裡忖度。同一時空下,在那邊廂美國,Larry Page 和 Sergey Brin 沒有像同學般爭著 Goldman Sachs 的空缺,並在車房裡創辦了 Google。 好景不常,年輕人溺愛電腦遊戲,時間管理不善,致會考失利。試後,他瑟縮於喧鬧的網吧,在射擊遊戲世界內,忽然靈光一閃:「其實 Flash 功能強大,為什麼沒有人用 ActionScript 寫一隻網頁版的 Counter Strike 呢?」 考不上本地大學,年輕人帶著失意放洋英倫,攻讀對他全無難度的 Computer Science,乏味之餘,亦無得著,他又不擅交際,沒有洋朋友。最終,受不住生活的苦悶,他決定放棄學業,提早回港打工。這時候,Google 開始四出進行併購,亦開始改變世人的習慣。 回港後,因市道不好,他加入了蚊型電腦系統公司,任職大打雜,全公司上下的電腦疑難,全部由他解決。每次接到低科技 project,例如替小企建網站,年輕人都禁不住說:「算啦,香港既網站係咁廢架啦,都唔識學下Google。」 如是者,一做便幾年,他已忘掉年輕時候改變世界的衝動,成為一個行屍走肉的 IT 看更,喉底發出一絲歲月的呻吟,資訊科技不斷在他身上輾過,直至他躺平在地,在那兒動也不動。 唔想自己或自己的親朋戚友成為下一個故事的主角,將履歷 寄到我們的電郵信箱 吧。 2007年3月18日刊於《蘋果日報》 更多文章後生可畏變態鄰居 一切從改名開始環球資訊 地方智慧

兩面老闆

Entrepreneurs can bootstrap almost any business – especially if they have no choice in the matter. ─ Guy Kawasaki 一直以來,思哲寫的創業故事,陽剛氣盛,多是Geek仔以科技起家。最近一位新認識的朋友,卻是個二十來歲的年青靚女。 靚女賣花膁錢,在開舖前,曾到名花店打工偷師,談生意經時似模似樣:「名店優勢,是品牌有國際知名度,因此可借勢推出花店;而且品質控制穩定,自然吸引到一大批熟客。」 幾個月後,她自己創業,至今已一年有多。去年情人節的訂單,是名店的九份之一,距離成功,還有漫長的路要走。她說,情人節的時候,曾經出亂子,送貨延誤,送貨員的服務態度欠佳。直至現時,公司還有很多問題。 為增加銷售,靚女妙想天開,還打算搞Franchise,授權自家設計的花產品,再將公司接來的訂單,分判各區的授權加盟店,讓它們包裝和送貨。 可以成為 Franchise的生意,本身又豈能名不經傳?再說,設計這種創意資產最容易被侵犯,特許經營似乎是天方夜談。相反,想辦法替訂單增值,或許來得更實際。如果,每一次送貨,送兩束花與只送一束花,分別已經很大。 當大家談得意猶未盡,靚女卻因為要到自己的補習社開工,所以提早離場。原來靚女也是兩面老闆,怪不得花店囤績了不少問題。但見她如此勤奮,思哲也為自己的懶惰汗顏。 她解釋道:「補習社只是副業,是為了養大我的花店才搞。」 Guy Kawasaki在The Art of the Start中講過,創業要Bootstrapping,有時可以做些副業,像Consultancy,來幫補家計。不過,就算是副業,也得跟主業有點Synergy才化算。思哲沒有機會跟靚女再詳細談下去,不過,總覺得靚女可以考慮試試搞像婚禮場地設計︰既可以消耗大量鮮花,也可以為日後自家品牌鋪路,最重要是可以養大她的花店。 此刻,腦海中忽然想到了《Wedding Planner》的Jennifer Lopez…… 2007年1月8日刊於《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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