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話有青年因為貪價錢平,誤吃「翻版」丸仔,昏迷公廁內。思哲認為任何定價過低的產品,也會讓人不禁質疑其品質,敬而遠之。
思哲一位朋友,在英國旅遊景點開小店。貨架上其中一種紀念品是珠寶首飾,手工好亦不算貴,銷情卻一般。有天,這位朋友決定減價刺激銷路,叫夥計減價30%。豈料這名夥計聽錯加價,結果價錢升30%。誰知首飾的銷路居然不減反增,還一下子變成熱賣品。
即使在香港,也有相似例子。本地住宅寬頻服務收費,以網上行最貴。若心水清,便知道網上行使用的ADSL網絡技術,其上下載頻寬不對等,開寬頻電視(nowTV)後,頻寬更會減半。然而絕大部份消費者,尤其是負責出錢的家庭主婦,卻誤以為網上行是本地最快寬頻。為甚麼出現這種錯覺?全因網上行比其他網絡商貴10%至50%。(雖然網上亦有人以「真正窄頻」或「網上爬」來取笑網上行,惟只屬少數。)
思哲有位客戶,在本地和國內經營網上遊戲生意。有次向他請,問在現時網上遊戲走免月費趨勢,遊戲產品包究竟如何定價?他說,即使免收月費,遊戲產品包卻絕不能免費。因經驗所得,產品包若免費派發,玩家錯覺遊戲沒有價值,註冊人數必定少。若收取10元成本費,玩家反而容易相信遊戲好玩,最終果然有不少人上去試玩。
其實以上的錯覺,只是說明在資訊成本高的產品服務,價格變成了判斷品質的工具。消費者資訊不足,以價錢判斷品質好與壞,長遠而言,命中率一定比「點指兵兵」為高。所以,診金過平的專科醫生,病人反而不敢光顧;網上拍賣區的LV、Gucci定價太低,也會被懷疑是A貨。
高品質的產品,不用介意定價高。即使客人不買,重點是他認同產品的優越地位,只是自己買不起,而不是認為產品根本不值這個價錢,也算得上成功。
《無間道》點止賺咁少
趁假期到戲院欣賞《無間道風雲》,馬田史高西斯不愧為大導,精彩。
記得六年前本港電影市道瀰漫一片不景氣,片商都不願意投資開戲,負責度《無間道》劇本的劉偉強和麥兆輝,花了超過兩年時間才找到電影公司肯投資開拍。
有好橋,要sell真的這麼困難?在未興起寫blog的年代可能是,但今日則不一樣了。要知道,blogger將心得和經歷與其他網友分享,blog寫得愈好睇愈吸引,一傳十再十傳百,瀏覽的人次只會愈來愈多。要sell好橋,透過寫blog一點一滴傳開去,到時有口皆碑,帶來的商機隨時超乎想像。
寫blog帶來的商機,思哲想起人氣爆燈的日劇《鬼嫁日記》。話說六年前,日本有一位筆名Kazuma的仁兄在網上寫Blog,發洩他對妻子的不滿,他每天update,偷偷仔細記錄自己如何被惡妻欺負的點滴,包括在打風時被惡妻叫出外買、患感冒時要被迫令客廳,以及往捐血為幫妻子取得免費泊車券等等。在無心插柳下,Kazuma的blog深受網友歡迎,瀏覽人次超過1000萬,最後更被出版商看中,以超過30萬美金的作價買下版權結集成書出版,在日本賣個滿堂紅,故事之後更被改編為漫畫、電視劇和電腦遊戲,未來更有望被拍成電影,大賺特賺。
今時今日,日本不少出版商正爭先恐後地在網上尋寶,希望發掘出下一個《鬼嫁日記》,其中一個出版商Kodansha更專門聘請了公司,24小時在網上瀏覽數以萬計的blog尋寶。
畢竟,網絡的威力超乎想像,若然當年劉偉強和麥兆輝懂得利用blog和其他互聯網渠道sell橋,《無間道》的錢途可能更加無可限量。
廢除經濟學獎算了
諾貝爾獎其實根本沒有經濟學這個範疇,只不過瑞典央行Sveriges Riksbank在69年湊熱鬧開了Prize in Economic Sciences來紀念Alfred Nobel,坊間也習慣了將之簡稱為諾貝爾經濟學獎。
思哲都算是經濟學人,所以每年公布瑞典央行經濟學諾貝爾紀念獎,我都會守候外電第一手消息。記得91至93一連三屆得主都是實至名歸的一等一高手,制度經濟學鼻祖Ronald Coase(91),到超越經濟學門檻的Gary Becker(92),至歷史制度經濟學宗師Douglas North(93),這些大師對經濟學發展的貢獻,都是真正能夠令行內人心服口服,甚至當時不少學院的經濟系也出現了一陣制度派小陽春。
不過90年代中以後,斯德哥爾摩的評審委員會好像愈來愈不明白經濟學的發展,得獎者對經濟學的貢獻和承擔也備受質疑。像94年得獎的John Nash,雖然他開闢的博弈論是經濟學的新貴,不過Nash本人卻從未以經濟學者自居,甚至在頒獎禮上Nash也半帶嘲諷地說自己不是經濟學人,Sveriges Riksbank是自討沒趣了。
當然最惹爭議的是01年。先撇開不說JosephStiglitz是一個反貿易的民粹主義者(自AdamSmith以降,哪來一個反貿易的經濟學者?),單是當年這個獎的主題Marketunder Asymmetrical Information就夠荒謬了。曾經有一位德高望重的經濟學家前輩說︰「資訊的本質就是不均稱。說資訊不均稱就要政府干預,這些三流經濟學者跟Pigou(福利經濟開山祖師)有甚麼分別?這樣也可以拿經濟學獎,倒不如永久廢除這個獎項算了。」
結果今年個獎又頒予另一個三流經濟學者。得獎者Edmund Phelps專攻經濟增長預期、工資和失業率三者之間關係,Riksbank頒這個獎給他,是因為他的研究「加深了我們對經濟政策短期和長期的成效差異」。
思哲只可以說,當聯儲局主席都可以是一個Neo-Keynesian,把經濟學獎頒予另一個Neo-Keynesian,算是應景了。不過,11年前斯德哥爾摩才將經濟學獎頒予Robert Lucas(根本地否定Keynesian的三流學說),一時一樣的取態,這個獎不要再頒算了。
October 11, 2006 at 4:02 pm
關於網上行,本人於選擇寬頻時向公司IT同事請教過,他告訴我最快是PCCW,或許資料有誤吧。
上網看一下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7006092700024
以下是本人的親身測試,不是官方數字,下載NOD32試用板來比較(容量大約10M)
netvigator 8M 1 分 47 秒 (1) 測試地點:將軍澳欣明苑(本人家)
netvigator 6M 2 分 37 秒 (2) 測試地點:牛頭角喜鵲樓
香港寬頻的bb100 2-3 秒 (1) 測試地點:將軍澳欣明苑(本人家)
香港寬頻的bb100 1 秒 (3) 測試地點:西灣河興東村
和記寛頻 12 分 34 秒 (4) 測試地點:粉嶺華明村
和記寛頻 56 秒 (5) 測試地點:將軍澳景林村
I-CABLE 15 分 26 秒 (4) 測試地點:將軍澳欣明苑
似乎除月費貴約50元的BB100(我不太清楚是否會有其他額外優惠)外, 網上行是最快的。
October 11, 2006 at 5:07 pm
多謝淘的資料提供。
固然,以下載檔案,來測試「下載」頻寬速度,的確是個方法。
但與此同時,「上載」頻寬亦同樣重要。舉例,閣下以MSN / ICQ傳送檔案予朋友,速度取決於閣下的「上載」速度、以及朋友的「下載」速度。
網上行的最高上載速度:
6M – 0.6Mbps (640Kbps)
8M – 0.8Mbps (800Kbps)
香港寬頻bb100 – 100Mbps
和記10M – 10Mbps
有線寬頻 – 約1.5Mbps
另外,當閣下同時打開Now TV,下載速度馬上減少3-5Mbps。換言之,可用的頻寬只餘1-3Mbps。
October 16, 2006 at 3:01 pm
尹先生說己登了我個多星期前的留言,但我找不到,是否有點誤會?若是系統問題,我會修改完文。
October 16, 2006 at 3:52 pm
好奇怪我當日post了兩遍還是失敗,第一次程序正常但沒有顯示,再試一次wordpress.com出了msg 說我post了兩次,於是一等再等還是不見。也許和標點符號有關,既然現在好像沒問題。那我將原文post回這裏,不好意思帶給你麻煩。
也謝謝你的回應及資料,似乎是商家資料而非用家資料。不過我並不懷疑網上行的上傳速度慢,這是你說的ADSL modem特點。
我認同一個合理訂價可以增加商品的競爭力這點。
只是何謂合理?從閣下的珠寶首飾例子可見,相信提價對奢侈品或一些較難具體比較的藝術品提升形象是有幫助。但個人對一般消耗品或生活必需品而言有點保留,也許一罐午餐肉首次提價會對太太們有所吸引,但若果品質不是特別出眾,長遠來說吸引力下降是可以想像。更極端的是早前的新聞更指出有些人願意以極低價格購入過期食品而不自知,當然極端例子不能作準。
關於寛頻服務,我於網上看到的比較都只著眼於下載速度,是否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使用者更注重下載速度?就我所見,使用寛頻下載/上載的比例往往可達 8:2,甚至9:1(一眾BT網民),那粗略地形容網上行較快又是否偏見?當然這只是枝節,比較完網上行專線行ADSL或香港寛頻、有線等以ethernet行 CABLE,整棟大廈分享一個寛頻的不穏定性以及各ISP給予連結海外網頁的頻寛,選擇網上行的大有人在。閣下所言「然而絕大部份消費者,尤其是負責出錢的家庭主婦,卻誤以為網上行是本地最快寬頻。」不知是否屬實?
以上整段只是例子,說明商品如電子及電腦產品,正是最容易客觀比較,最最不能以提價增加競爭力的商品。君不見PCCW送出3G電話試用計劃時反應有多熱烈。閣下所言的「任何定價過低的產品,也會讓人不禁質疑其品質,敬而遠之。」一點,並不屬實。
請指正,謝謝留意。
又,聲明一點,我與PCCW只有使用服務者和提供服務者的關係。
又又,由於一些問題我不會在此再搗亂,如有任何得罪,請見諒。
October 17, 2006 at 5:34 am
再次多謝淘的寶貴意見。
能夠直接與讀者交流意見,正是思哲寫BLOG的其中一個重要的動力。麻煩的,該是wordpress 😉
言歸正傳,《LV、Gucci的定價死穴》一文所言,是在某些資訊成本高的貨品,價格變成了判斷品質的工具。消費者選擇時,為了確保貨品質素,寧願選擇價高者。
故此,文章提到的醫療、法律服務、網上拍賣區的LV Gucci、旅遊區的珠寶首飾、住宅寬頻服務、測試階段中的網上遊戲等貨品,全部的資訊成本也高。奉行高價策略,有利於銷售,即使客人不買,也可達提升貨品形像之效。
閣下說,若品質不佳,長遠而言,貨品吸引力必減,思哲絕對認同,沒有異議。
您的另一例子,有人願意以極低價購入過期食品。思哲的看法如下:
假設1 客人選購貨品,有二選擇:較貴的A、較平的B
假設2 客人對貨品的質素,所知有限
假設3 他是正常人,想品質高,也想價錢低
若貨品是罐裝午餐肉,那麼,買了低品質的成本便低(頂多扔掉不吃)於是,買A的代價,比買低品質的還要高。所以客人不買A (但B竟然是過期食物)
換轉,貨品原來是癌症醫療服務。買低品質的成本極高(一命嗚呼)。於是,買較貴的A的代價,無法與買低品質相比。客人當然買A(可能是專科大國手)。
至於價格合理與否,思哲認為不用討論,人人標準不同,我相信市場自會決定。
其次,是回應您關於《LV》一文中有關寛頻服務的觀點。
「關於寛頻服務,我於網上看到的比較都只著眼於下載速度,是否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使用者更注重下載速度?」
是的,本地的用家,很大部分,只/較注重(知道)下載速度,此現象,也是思哲最心痛的地方。為什麼?若不說,原來很多人也不知,香港是全世界繼東京(Yahoo! BB)之後,第二個國際城市,擁有城域以太網(Metro Ethernet)制式的光纖寬頻。這種新式網絡架構設計,上下載速度對等,目前最快達1000Mbps,而且還有上升空間。
好了,一般人定會說,快又如何,一般用家有這個需要嗎?在昔日,比如在所謂「真正寬頻」剛出現的年代,互聯網只是文字和圖片,坊間也沒有什麼與上載有關的應用軟件/網站,一個上下載速度「不相等」的寬頻服務,的確已很足夠。
但到了今天,今時今日,互聯上不再單是文字和圖片,更有大量大容量的多媒體。首先,別講較niche的BT,基於相同原理,但又簡單易用的點對點軟件(Peer-to-peer software, P2P),也已經闖進日常生活,上次世界盃,非有線電視用戶與網吧、酒吧追捧的網上電視(例如TVants、PPLive、PPStream)。當時,球迷最不過癮的控訴,正是網上電視畫面不夠有線電視清晰、而且時有暫停或中斷情況。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原因正正是上載頻寬不足。
第二,文中亦提過,是差不多人人都有的即時通訊軟件(Instant Messenger),即ICQ/MSN/Yahoo! Messenger/Gtalk/Skype/QQ,其使用普遍性,一定不下於家居電話。透過即時通訊軟件傳送任何資料,抑或與某用戶視像聊天,也需要動用上載頻寬。
第三,香港人熟悉的Youtube。它每日1億段短片下載,但也同時也有6.5萬短片上載。
第四,BLOG和網上相簿,需要上載圖像或照片。如果閣下有數碼相機,定知道數碼記憶卡的價錢越來越平,連思哲母親的相機,也正用1GB記憶卡。若要上載1GB照片到相簿,使用ADSL的640Kbps寬頻,理論上最快也要三個半小時,實際上可能要半天。
第五,本地已有兩家供應商,提供3.5G流動寬頻服務。無論用手機還是Notebook,香港將越來越多流動網民。在街上與在家裡的分別,是與他人分享多媒體(例:現場直播另一個巴士阿叔)的機會大大提高,換個角度,就是對上載頻寬的需求。
第六,Muti-tasking,同一時間,同步使用以上應用。思哲有時認為,3G / 4G真正的Killer App,不是什麼,其實是用家真正明白到Muti-tasking的好處。一邊ppLive看電影、一邊Skype視像聊天、把朋友近照拍下來,上載到flickr、對話內容好笑,即時錄底再放上YouTube與人分享。
思哲的立場很簡單,做人也好,做生意也好,上網也好,電訊基建也好:要向前看,不可原地踏步。
「比較完網上行專線行ADSL或香港寛頻、有線等以ethernet行 CABLE,整棟大廈分享一個寛頻的不穏定性以及各ISP給予連結海外網頁的頻寛,選擇網上行的大有人在。」
首先,i-cable制式是同軸電纜(Coaxial cable)而非ethernet、和記是VDSL、香港寬頻Metro Ethernet、網上行ADSL。其實在互聯網世界,根本沒有完全的「獨享」,因為如閣下所言,各ISP也會經由海底電纜,連結到海外的數據中心和伺服器,在海底那段路,其實是全世界「共享」,網上行所謂的獨享專線,單指從用戶住宅牆身插座至該大廈樓層間的機房一段路,嚴格來說還算誤導消費者。然而,《LV》一文欲指出的,正是並非人人也知道有這些背後的網絡設計原理。
「閣下所言「然而絕大部份消費者,尤其是負責出錢的家庭主婦,卻誤以為網上行是本地最快寬頻。」不知是否屬實?」
以上結論,並非思哲主觀判斷。事實上,因工作關係,思哲曾經為客戶的公司,主辦有關本地住宅寬頻服務焦點研討會,接觸過為數不少的家庭主婦,親身與她們對話。的而且確,她們大部分以為網上行是本地最快寬頻。由於涉及客戶利益,在此不欲多言。總之,思哲未敢擅自代表民意。
「以上整段只是例子,說明商品如電子及電腦產品,正是最容易客觀比較,最最不能以提價增加競爭力的商品。君不見PCCW送出3G電話試用計劃時反應有多熱烈。」
至於3G電話試用計劃,回應與「極低價購入過期食品」的回應大同小異,請參考上文。
在此再次多謝淘,歡迎繼續發表意見,也請繼續支持《案內人隨筆》。
October 17, 2006 at 8:25 am
謝謝你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