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寫Microsoft和Yahoo!世紀合併,交代了前因,自己看法卻沒說多少,今天來點補充吧。
互聯網出現後,十數年間,許多影響世界的偉大公司湧現。時至今天,卻到了偉大的2.0冒起的時代,Facebook、MySpace、YouTube、Digg等乘時而起。至於佔重要席位的Google,昨天談過了,更可說在第一梯隊的光芒下異軍突出。
年初至今,Google的股價,短短兩個月,累積挫四分之一,足足跌了近200美元。此刻美國經濟放緩,股價受壓也無可厚非。再說,從來放眼未來的Google,自信十足,股價問題根本不放在眼內。即使宣佈世紀合併那天,股價足足下滑8%。
整件事,最讓思哲失望的,倒是他們Chief Legal Officer的一席話,Google法律發言人David Drummond認為:「Microsoft惡意收購Yahoo!,將Microsoft的壟斷從桌面伸延到互聯網,不是普通的財技併購。」
首先,以上的語調,絕對不會在強者口中說出。想當年Microsoft推出搜尋產品AdCenter,Google一派強者本色地說:「There’s been nothing that’s announced that makes me want to change what we do.」到了今天,竟淪落至打出壟斷牌,難道他們真的怕了Microsoft不成?
Drummond的陰謀論,思哲不想多講。這只想帶出一個問題──互聯網市場真的可以壟斷嗎?
當年Yahoo!如日中天,如果可以,世上還會有Google嗎?當年人人一個hotmail賬戶,如果可以,會有今日的Gmail和Yahoo!Mail嗎?如果互聯網可以壟斷,我們後來還可以用到Facebook、YouTube甚或香港的Editgrid嗎?思哲相信,優勝劣敗乃互聯網產業的唯一法規。
寫稿此刻,「不誠實使用電腦」七隻大字,在我的腦海繞來繞去。到底這條上世紀制訂的法例,能夠跟得上世界的步伐嗎?
2007年2月5日刊於《蘋果日報》
February 6, 2008 at 2:49 am
其實作為 programmer 對合併都有擔憂,好多人都用緊 Yahoo develop 出黎既 open source component ,好似 YUI , Hadoop , 而果 d core development team 係由 yahoo 直接出糧, 如果 Yahoo 唔再 maintain ,對整個 open source 既社群影響都唔細
另外,m$ 會唔會迫 Yahoo 全盤轉用 m$ 既技術,好似將 Flash video 轉去 sliverlight , 而 sliverlight 係無官方support linux 既,更加唔好講 MSN messenger , 一定無 linux 版本,如果合併埋 Yahoo messenger 之後,會唔會再度阻止 linux 既非官方軟件用 msn 呢,呢 d 都係一個好大既問號
February 6, 2008 at 2:54 am
可以預見,如果 m$ 收購 yahoo ,唔止管理層會大地震,連軟件開發都會走咁大半既人,想當年 d 人就係唔想入 m$ 先入 Yahoo ,依家咁攪法,可能大隊咁出走去 google 都似,呢 d 人才流失對網絡公司可大可小,呢次收購既成效,可能 1+1 =1 都唔出奇
February 6, 2008 at 4:24 pm
不用”不誠實使用電腦”法例,用甚麼?
February 16, 2008 at 10:03 pm
“不誠實使用電腦”其實是什麼意思呢? 先生可否講一下? 我覺得很多市民跟本不知道如何誠實地使用電腦, 寫個 program 有 bug 唔小心 delete 左人地d 野都有機會犯法架 w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