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香港的打工仔,推祟襟撈精神,當時我地既信念係:搵食低做起,工字有出頭。
好簡單,以前打工仔對工時的概念:「老闆唔走,我唔收工!」記得曾幾何時,我的頂頭上司,加上公司主席,在最緊張的打仗時期,風雨不改,晚晚OT,早則收九點,晚則凌晨一兩點。難得有機會與公司一起並肩作戰,我自當然誓死相隨,宵夜直落。即係話,以前的打工仔,若收左工,正用晚餐,收到同事電話,謂老闆急召開會,為表現襟撈精神,他們會從容就義,置那份晚餐於不顧,即時折返公司開會。
其他襟撈的表現,仲有唔少,例如同事之間鬥早返工,見人要Say Good Morning,甚或帶病照返工、食晏睇醫生。通通是襟撈的表現形式,之但係,襟撈的核心,思哲認為是「犧牲小我,完成工作」,黃子華既說法「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則比較沉重。
時至今日,明白襟撈精神的香港人,大概剩低一個曾特首。現今的香港打工仔,經過歲月的洗禮,對佢地而言,襟撈已經落伍,取而代之既精神,係「權益」。因此,佢地對工時既概念係:「老闆走開,我就收工!」理想既工作態度係「犧牲工作,完成自我」,例如返工上古惑仔online創業。
只不過,香港既襟撈精神,雖然沒落於本土,卻似乎在內地得以延續!早兩日,報紙話「劉翔在鳥巢亮相三分鐘、在跑道上扯下號碼貼,頭也不回地決絕退場」。隨即,網上特有襟撈精神的同胞,紛紛出言激辯:「你不應該叫劉翔,你改名字叫劉降。」「膽小鬼!逃兵!丟盡國人的臉!」有人甚至提出:「就算骨折了也要爬到終點!」這不正正係帶病照返工的襟撈精神嗎?
從內地同胞對劉翔提出的意見,很明顯,佢地已經擁有像曾特首一樣,為求做好份工,不惜一切,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的襟撈精神。不過,思哲認為,即使基於襟撈精神,我地亦唔認該怪責劉翔,因為我們不能排除係老闆唔比佢返工的可能性。劉翔呢日返唔到工,好有可能只係公司安排:「阿翔,你病得咁重,係屋企抖下啦,費事返公司惹到13億同事嘛!」
《2008年8月21日刊於蘋果日報》
[youtube=http://www.youtube.com/watch?v=lDivOwk7JNM]
August 21, 2008 at 9:58 am
而家D新一代既”打工仔”重邊有咁抵得諗?! 一晚夜D走等二日唔請成日sick leave 而請半日,已經叫做俾面。
想起當年公司爆鑊,要”通頂”救亡。如果換轉而家D後生仔,會第一時間問你有冇補假,同補幾多日….相當”敬業”
August 21, 2008 at 12:25 pm
二五仔最「堅」果次,四日無番過屋企,四日乘廿四小時在公司:博殺、食飯(叫外賣)、小休...。那時全部同事連老闆七個人都係後生仔,為趕project無乜計較,除左兩個同事出去幾粒鐘見下女朋友,其他人都係4×24。最後果日,大家飯都食唔落,係飲「葡萄適+保礦力+生雞蛋」吊命,都算經典。搞掂project後老闆都好識做,仲有意外驚喜--老闆請大家去泰國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