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trepreneurs can bootstrap almost any business – especially if they have no choice in the matter. ─ Guy Kawasaki

一直以來,思哲寫的創業故事,陽剛氣盛,多是Geek仔以科技起家。最近一位新認識的朋友,卻是個二十來歲的年青靚女。

靚女賣花膁錢,在開舖前,曾到名花店打工偷師,談生意經時似模似樣:「名店優勢,是品牌有國際知名度,因此可借勢推出花店;而且品質控制穩定,自然吸引到一大批熟客。」

幾個月後,她自己創業,至今已一年有多。去年情人節的訂單,是名店的九份之一,距離成功,還有漫長的路要走。她說,情人節的時候,曾經出亂子,送貨延誤,送貨員的服務態度欠佳。直至現時,公司還有很多問題。

為增加銷售,靚女妙想天開,還打算搞Franchise,授權自家設計的花產品,再將公司接來的訂單,分判各區的授權加盟店,讓它們包裝和送貨。

可以成為 Franchise的生意,本身又豈能名不經傳?再說,設計這種創意資產最容易被侵犯,特許經營似乎是天方夜談。相反,想辦法替訂單增值,或許來得更實際。如果,每一次送貨,送兩束花與只送一束花,分別已經很大。

當大家談得意猶未盡,靚女卻因為要到自己的補習社開工,所以提早離場。原來靚女也是兩面老闆,怪不得花店囤績了不少問題。但見她如此勤奮,思哲也為自己的懶惰汗顏。

她解釋道:「補習社只是副業,是為了養大我的花店才搞。」

Guy Kawasaki在The Art of the Start中講過,創業要Bootstrapping,有時可以做些副業,像Consultancy,來幫補家計。不過,就算是副業,也得跟主業有點Synergy才化算。思哲沒有機會跟靚女再詳細談下去,不過,總覺得靚女可以考慮試試搞像婚禮場地設計︰既可以消耗大量鮮花,也可以為日後自家品牌鋪路,最重要是可以養大她的花店。

此刻,腦海中忽然想到了《Wedding Planner》的Jennifer Lopez……

2007年1月8日刊於《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