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見博客網站Jaiku被Google收購,思哲第一時間諗起博友渣沽。

渣老闆扑而優則書,最近又寫起報紙專欄,才識過人,文采風流,思哲自愧不如。硬要雞蛋挑骨頭的話,亦只能說作為博客,互聯網已是一個最無拘無束的發表平台,再去出書,或者替報章撰文,那是平台的倒退。當然,思哲明瞭渣兄是想過過手癮一償心願,再說,連思哲自己亦抵受不住出書的誘惑。

但越來越多博客拿到資金,除了Twitter、Jaiku這些啐啐唸博網系統,昨日寫的準博網股《Huffington Post》,跟許多其他資訊型博網一樣,走網上傳媒的路線,要在舊媒體的廣告市場上分一杯。

現在舊媒體急擴展互聯網版圖,但邏輯上,一個成功的博客網站,它為何又不能往下進軍呢?
問題只是一個博客要怎樣才有舊媒體那種影響力呢?博客僅是生產內容的單位,但現在所有具備影響力的網站,YouTube、eBay、Amazon、Yahoo、Alibaba,幾乎都是某個指定範疇的平台。

Mr.6提出的「博客的新版80/20法則」,卻說要成為有影響力的大博客,一定要由「最強的20%共筆」。意思是說,若你是財經博客,就請20%最強的財經人物來寫;若你是娛樂博客,就請20%人氣最強的藝人,或者20%跟蹤技術最強的狗仔隊來寫。

同時,博客必須是80%讀者想看的題材。思哲再加一個條件,互聯網沒有舊媒體的包袱,博客的定位,該走舊媒體不敢行的羊腸小徑。舉個例說,案內人隨筆就是大眾題材之下的小眾定位。
財經時事互聯網之外,思哲對潮流數碼玩物也興趣甚濃,未知有沒有20%誰願意共筆?

2007年10月26日刊於《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