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少後生仔都有創業夢,尤其近年e-commerce似乎有點起色,網上商店數目日增,因而亦帶旺了做生意必須的付款平台。

一般來說,香港人最習慣的網上付款媒介始終是信用卡和PPS,也有像網上遊戲的預付點數咭。朋友D早年在香港做過虛擬點數咭生意,先找程式員寫收費系統,再設計點數咭,然後去找便利店傾上架。

唔係所有便利店會理我地呢啲新公司,例如即使我地肯比上架費,7-11就唔比我地啲咭放上佢地既貨架。

朋友D回憶起創業初期的艱辛。不久,由於資本不足,在銷售通道和宣傳兩方面尤其吃力,更要緊是商戶們對成立不久的付款平台始終沒有信心,因而最終無奈結業。

相比香港的虛擬點數咭市場,台灣那邊廂可謂更加成熟。首先,台灣沒有報攤,點數咭的零售通道集中在便利商店,因而便利店集團都各自推出自家品牌的付款平台,例如7-11的ibon、全家的FamiPort,更加直接以電子貨幣的形式經營,好讓各式各樣的數位商品掛售,例如音樂內容,演唱會門票甚至旅遊酒店套票等。

一般來說,商品要放在便利店發售,基本上要先付上架費,按照售價再付取定額佣金和運輸成本(假如便利店同時提供物流服務)。有了自家的電子貨幣平台,便利商店便能銷售非實體商品。

根據台灣行政院研考會的定期調查,最近一年手機上網增長迅猛,人均電子商務交易金額也達到13,565台幣。不過與此同時,台灣在電子貨幣和虛擬點數方面的監管卻遠比香港嚴格,例如根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例如銷售點數咭所收取之金額,必須存入指定的信託戶口,又例如明文規定點數咭不得設有使用期限。條例愈嚴,則對規模大的現有業者,例如7-11這種市場佔有率佔過半的業者,愈是無往而不利。

話說回來,香港的法規比較寬鬆,理應可以造就點數咭及電子貨幣這些micro-payment平台,畢竟信用卡成本不便宜,銀行亦傾向不鼓勵小金額的交易,再加上新媒體內容和服務供應商愈來愈多,就連Apple也看到這塊新市場,在iphone 3.0加入in-app micropaymet收費模式,那邊廂Facebook和MySpace也不落後,正在努力研發micropayment產品。往後幾年,如果互聯網市場的注意力重新落在e-commerce的身上,那micropayment準是其中一個最性感的看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