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特多家倫常慘劇。掟嬰一案,實在令人髮指。氣的,不只是母親謀殺親兒。原來14歲母親曾遭強暴,因姦成孕,事發當時,屋內還有其他豬朋狗友,但他們卻就手旁觀,沒有及時制止。

不少人,社會上,有將矛頭直指隔代貧窮,要求政府,在扶貧方面投放更多資源,思哲認為,這並非最理智的解決方法。類似的悲劇,每天在發生,其實不少個案的主人翁,也包括背景富裕的國際名校學生。再說,藉派錢解決社會問題,無論如何,也不是負責任的方法。

差不多同一時間,扶貧委員會的「兒童發展基金」出爐,細閱內容之後,覺得也很有強迫金的「風範」。它們計劃現金獎勵完成(經過他們審判的)「個人發展計劃」的兒童;其次,也有名為「配對供款」的儲蓄計劃,兒童每月儲一百元,基金便供多一百元。換言之,這是利誘家長,將更多家庭消費(e.g. 全家每月去海洋公園一次?)變成儲蓄。

實際上,兒童發展基金的管理者,正在推銷一套「參加發展計劃」以及「目標儲蓄」才是好的家庭教育的概念。強迫金的骨子裡,就是瞧不起市民的投資智慧,同樣道理,兒童發展基金,瞧不起的,卻是市民的家庭教育智慧,必定及不上他們的導師專家。

先不談用的是公帑,曾研究美國家庭教育成效的經濟學家Steven Levitt,在著作《Freakonomics》中亦指出,那些曾經
參與「兒童發展起步計劃」的美國兒童(包括作者本人),對日後的學業成績的絲毫沒有幫助。反而,家裡有很多藏書、父母在家常說英語,卻對兒童的學業成績產生正面的影響。

《Freakonomics》的結論是,父母本身的特質,即他們是一個怎樣的人,才是影響兒童最大的因素。至於父母本身對兒童做了些什麼,提供什麼樣的學習計劃,長遠而言,卻不會產生實質的影響力。這樣說來,父母對孩子的影響力,就像一隻股票,長遠的價值得看基本因素,一時三刻的學習計劃,有如即日鮮短炒技倆,娛樂性十足,實用價值卻低。

2007年12月19日刊於《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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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對(七十樓)

兒童強迫金的陷阱 (高明輝)

兒童發展基金簡介 (p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