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tube=http://www.youtube.com/watch?v=ontRgrb4wNU]
[youtube=http://www.youtube.com/watch?v=dZZTgZOaJ-U]
女司機:I want to leave!(轉身離開)
警員追上攔截
女司機兜巴車埋去
(全場靜咗1秒)
警員:呀~~ (向後跌低)
受傷警員之後送院檢驗。
***
睇完條片,
再讀陳雲的《如何毀滅一隊警察》,
零舍醒神。
2010年1月26日
陳雲如何毀滅一隊警察
毀滅一隊警察,不須人民起義,不須槍炮刀劍,只須政府以不義之名,唆使警察陷害忠良,警察就濫權營私,不成為警察,而成為家僕與鬼卒了。
回歸之後,警察在警局強姦報案少女,脫衣羞辱保育靜坐示威者,在香港電台門口拘捕做完論壇節目的示威少女以及掀褲拍攝其腰部紋身,胡亂控告和平示威者以襲警罪名。看來,前皇家香港警察的遺風,連帶香港的家業,在曾蔭權手上敗壞得差不多了。新政府不珍惜香港的良風善政,一切終如逝水,無可挽回。
是警察,不是私人衞隊一九六七年之前,香港警察包娼庇賭,當街勒詐小民,如有牌爛仔。港人信任警察,來自六七暴動。暴動帶有反殖民地鬥爭的色彩,但後來因本地居民與難民要求治安與秩序,斥責土共暴徒,支持警察執法,結果反而令大部分香港居民認同港英維持公共秩序的政府功能,將中共視為境外威脅力量,強化港人的恐共情緒,產生本土居民意識,維護了殖民地統治之合法性。
暴動之後,英女王授予香港警察「皇家」之名,港府大增警力近六成,港督麥理浩厲行廉政,提高警察的入職學歷及訓練品質,令港人放心授權,即使後來有當街無理搜查身份證,這種其他文明地方認為是奇恥大辱之事,港人也覺得理所當然。
然而,港英即使集權,卻是懂得克制權力的。一九七七年維多利亞公園的保釣示威,威利警司嚴厲清場,亂棍打人,很多示威者頭破血流,但港英並未以襲警罪名控告示威者。襲警罪名,是對付黑幫挑釁用的,匪徒一旦與警員有身體接觸,不論是否攻擊,警察便可以此罪名控告,法庭也會輕易定罪,藉此震懾惡勢力。
然而,這是留中不發的鎮山大權。將襲警罪名用來對付和平示威者,是輕賤權力,將游散示威的市民當作暴力黑幫集團成員同等處理。同理,用重案組警力對付示威組織者,也是輕賤權力。政府是小題大做,侮辱警察(假若警察仍有良心及職業操守的話),當警察是家丁嘍囉、私人衞隊,警察日後在行使刑法權力之際,也會失去分寸,動輒濫權,成為酷吏。
個人一例。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十二日,我在赴德國之前在《年青人周報》登了文章,剖析港英政府制定妨礙自由的《公安條例》,也仗義聲援被捕的「四五行動」成員。爾後,我每年暑假回港,往灣仔青文書屋途中,都會遇到態度特別和善的巡警搜查身份證及書包,令我發不起脾氣來。最後的一次,我忍不住問﹕「我的樣子像偷渡客麼?」巡警笑說﹕「我只覺得你不像本地人而已。」我笑答﹕「也許我僑居德國太久了。」他說﹕「那你有否德國護照,為何不留在德國呢?」
「巧暴力」誘捕示威者
於是,我才明白是港英用搜查身份證之特權,借助巡警傳個口信。這是港英對付異議者的政術,雖也濫權,卻比曾蔭權政府在二○○八年將利東街的示威者捉入警署,脫光之後,要示威青年張開陰戶或掀起陰囊搜查毒品,來得文明。
殖民地政府在上世紀七十年代之前,用強悍武力對付異議分子,用政治及外交方法將之遞解出境,但不會輕易動用刑法罪名,否則法治蒙污,得不償失。
回歸之後,警隊落在曾蔭權手上,卻不以強悍武力,反而用「巧暴力」(smart violence)的權術,挑釁和平示威者,例如幾個人抬起示威者用手指搓捏其肌膚,使其扭動反抗,或用圍欄封鎖或收緊示威路線的方式,肆意激怒示威者,使其發生口角或身體推撞而控告以襲警罪名,有時甚至示威者舉起鏡頭拍攝警察,也受到一般毆打的罪名警告。這是以刑法誘捕市民,《孟子》所謂「網民」(張開法網驅趕人民進入),猶如大陸的「釣魚執法」。警察在此等戰術擺布之下,會滋生詐偽之心,維護正義與法紀的操守,終將蠶食殆盡。市民—特別是面對互聯網資訊的年青一代,認清警察蠱惑的真相之後,會對警察執法失去信任。
襲警罪名濫用之後,被定罪者會引來社會同情,而示威者稍有異動,都會被控告襲警,反正罪名一樣,為何不真打起來呢?不大白不打,血氣方剛的青年就真的會動武,襲擊警察了。「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稍有政治智慧的領導人,都會克制權力,不會輕賤刑法,就是這個道理。
香港法紀無存,警察與市民爾虞我詐,功利一點地說,香港還能讓資本家安居和招引大陸人來購物消費麼?港府如此輕賤刑法,不正是在挖香港的牆腳,破壞香港的繁榮基礎麼?
回歸之後,年輕人不再尊重警察,近日大量網上留言在辱罵警察,這是四十年來罕見的景象。香港警察從四十年前的頹唐之中,建立信譽,過程維難,年長一代見到今日的景象,可謂痛心疾首,欲哭無淚。正義的執法者,當你不斷地接到不符合公義和法理的上級命令,你還敢正視你頭上的警徽麼?你對得住市民的託付麼?再不辭職的話,你能面對人格腐敗、被正義市民鄙視的下場麼?警察世家出身的曾蔭權閣下,你還能懵懂下去麼?
January 27, 2010 at 11:05 am
該名警員應接受紀律聆訊,竟然(尤其是在記者面前)花了一秒才記得要跌低。
January 27, 2010 at 11:09 am
再睇多次,其實要差不多2-3秒佢先「呀」出嚟。
January 27, 2010 at 11:59 am
一哥:Sorry Sorry,我會幫佢申請持續進修K金,去CCTVB讀返個偽員訓練班! – – – 李笑光:我睇唔到有隔左一秒喎!
January 27, 2010 at 12:00 pm
FOUL!! 插水!!!
January 27, 2010 at 3:13 pm
呢個女人可能練過內功,降龍十八掌中的「見龍在田」,掌力從面頰直入心肝脾肺腎。我見該名警察非常緩慢倒下,期間喊左一聲,再送院搶救。
我有個friend都係咁,佢以指尖輕輕碰了一個警察,警察最初不以為然,良久才知中了「六脈神劍」,身體異常緩慢倒下,再被自己個水樽「頂」傷腰部,亦送院搶救,請左一天病假。
個官認為我個friend功夫太了得,判左佢襲警,坐緊監。
香港就像周星馳《功夫》裡的豬籠城寨,有一眾隱姓埋名的武林高手,內家功夫尤其了得。
January 27, 2010 at 3:25 pm
這個差人的反應實在太遲鈍了! 既毫無閃避下被女司機清脆地摑了一個大響巴, 半晌, 才曉得呼痛, 啊出一聲, 並慢動作地彎腰跌倒地上. 看倌若非知道這是記者拍攝的新聞片, 隨時以為是某個不知名藝人的電視劇NG片段.
January 27, 2010 at 6:32 pm
將罪惡說成正義, 以此為甚.
January 27, 2010 at 11:32 pm
@Tony Cheung
港女固然有罪,沒有人想為她開脫。只是大家的注意力更被警察的「反應」吸引住了。
January 28, 2010 at 9:40 am
現在的新聞真的越來越富趣味性~
一時間都不知道焦點應該放在那裏~
January 28, 2010 at 12:52 pm
只要簡單的把自己代入做執法者, 不難體會其難處. 他只是在執行職務, 面對來自鏡頭的壓力, 突如其來的行為, 如你是他, 千鈞一髮間, 你會怎樣做? 他只是一個警員, 我們是否應多一些諒解, 支持, 少一些揶揄?
January 28, 2010 at 2:04 pm
樓主是非顛倒,莫過於此.
January 28, 2010 at 2:05 pm
基本上, 這是襲警, 無論被襲者有何反應…我覺得警員(男子)的心靈及面子受傷害, 驗傷後很快出院執勤, 因為未見心理醫生做評估…留意裁決, 若這女子可以開脫, 或者只是判服務令及幾千元, 又或者諸多事實判一兩個月, 警隊就名譽掃地…也証明香港法治有問題…只要不斷講英文, 加一些理由或關係, 就無事…真的’一個女子毁警隊’或’一掌毁法治’都得
January 28, 2010 at 2:42 pm
@Tony Cheung @A Sir @AW
我的心底話:
港女兜巴襲警確犯法
警察倒地高呼勁搞笑
January 28, 2010 at 5:13 pm
我們恥笑他,因為他當時應該「用最低限度的」武力去制服對佢動手的犯人!給人一巴摑得幾「應」都好,一個警員在學堂是白「操」的嗎?被人摑一巴就已經倒地叫痛了,旨意他來保護市民生命財產?
January 28, 2010 at 5:47 pm
無人話個女既襲警無罪,只不過係個警察啲演技太搶,搞到個foucs 都去晒果邊唧。
不過香港啲警察真係越嚟越廢,無論佢係戲假定情真,都係損害緊警隊既聲譽(如果仲有啲啲淨既話)。遲早全港啲人都只會認同香港警察,尤如垃圾,無晒公信力!
January 28, 2010 at 8:24 pm
我無法理解點解咁多人話 “個警察除左咁樣仲可以點”
甚麼都不做也比做戲好上百倍
長見識了…”巧暴力” ( 好暴力? – -” )
January 30, 2010 at 11:15 am
蘋果片中, 警察有接觸港女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