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創業與自由 ✎

Tag 網絡23條

網絡23條是指香港政府修訂部分法例,如版權條例等,對互聯網進行的規管。

轉載:英國改機芯片銷售商無罪開釋

多謝Boris Lee的資料提供,以下轉載一則英國改機侵權案件: 一名從香港進口改機芯片的英國在線零售商于當地時間本月11號無罪開釋。 這名叫Neil Higgs的商人現年38歲,警察曾于去年10月突襲其父母的住宅,從中搜出3700片改機芯片和19台已改好的Xbox主機,他還運營著一家名為 “MrModChips”的網站,他因此面臨26項侵權指控,有可能被判兩年監禁外加100萬英鎊的罰款。當時英國娛樂軟件發行商協會(ELSPA)將該行動稱為“打擊盜版的里程碑”。 但Jacobs法官前兩天已撤銷了針對Higgs的指控,理由是“與這26項罪名相關的侵權行為在應用改機芯片前已經發生了”,現在Higgs大搖大擺回到家中,還在其網站上挂出大大的勝利標志。 在此之前澳大利亞也曾駁回索尼公司針對當地改機芯片銷售商的指控,Ronald Sackville法官宣稱改機芯片並未違反當地法律中有關“技術保護措施”的司法內容,意即人們銷售、應用改機芯片並不一定是為了玩盜版游戲,享有備份和嘗試舶來品的權利也是被允許的。 更多報道 Console modder wins landmark appeal – techradar Hardware mods declared legal – techwatch 「從香港進口芯片」的英國在線零售商?Higgs現在鬆一口氣,可是他的「香港供應商」有可能已經在香港被捕了、罰款了、收監了。 碰巧這兩天,收到朋友的電郵,告知新的版權問題諮詢又來了。 據了解,這次是想研究擴大條例的刑責範圍,「某些」版權持有人的說客們認真勤力呢(我都係版權持有人),嘿嘿。 這趟又想對付禁制什麼技術呢? Place Shifting? YouTube? Sling box? P2P? Orb? …? 在此預祝香港成為世界領先的創新打擊盜版技術城市!Victory!

規避器件睇真D

先來看看知識產權署的對規避器件的禁制文件。 文件列明,下列活動可招致民事及刑事制裁: – 製作規避器件作出售或出租用途 – 輸入或輸出規避器件作出售或出租用途 – 經銷(包括出售、出租、在貿易或業務過程中公開陳列或分發)規避器件 – 提供商業性質的規避服務,令顧客能規避用以保護版權作品的科技措施 規避器件定義 – 安裝於遊戲機,用以玩盜版遊戲的改裝晶片或器件。 – 用以破解密碼,令人在未獲授權下取用版權作品。 例外情況: 規避區碼可以 規避間諜程式也可以 基本上,以上的條文細節算okay啦,不會很籠統,至少不像23條般,令市民在連自己犯了法也不自知。可是,我覺得它原則上還是有兩個問題: 問題一 技術中立原則 所謂的中立原則,是法律不應因為新科技或技術可作為侵權工具之用途,就直接認定該技術提供者必須負起侵權責任,這原意是為怕規管妨礙了技術的創新及發展。 例如: 影印機可以複製書籍,然而有人用來印盜版。 MP3可以聽正版,雖然實際上大都是盜版音樂。 改裝遊戲機,就能看區碼碟,也有不少人玩盜版。 無論正常使用者和侵權者的比例如何,法律理應保障純粹提供技術的一方。這是因為,技術的用途因人而異,這跟改機的人也無直接關係。 可是,香港的現行條例之下,一個技術、服務或產品,即使兼具正當及侵權用途,也屬違法,即: 規避區碼 + 能看盜版 = 犯法 增強功能 + 能看盜版 = 犯法 任何功能 +… Continue Reading →

改水貨機何罪?

下午兩點左右。「你收唔收到3HK既新聞稿呀?」孫柏文忽然來電。「無喎,佢地又有咩事呀?」「嘿嘿,佢地做左iPhone既香港同澳門代理啦。」「下!係咪獨家先?」 整份新聞稿,基本上只得一句「3 to bring iPhone to Hong Kong and Macau」,除了3hk,無人知道到底是否像AT&T的獨家代理,但估計應該是3G版。 同一時間,思哲收到來自Google Reader的訊息,話說香港海關又採取行動,突擊搜查7家改裝遊戲機店舖,拘捕了7男1女。據稱,已改裝的遊戲機,可以玩盜版遊戲。 那時候,我想起很多朋友的水貨iPhone,我便想,原來不知不覺間,我們很多人也許已犯了法!如果說,改裝遊戲機屬於違法,那麼改裝iPhone也肯定犯了法吧。我不明白,水貨機也不外乎一件產品而已,如果思哲委託朋友,到美國買一台iPhone帶回來香港,那部iPhone好歹也是我的財產吧?我要拿它去改裝、拿它去解剖、拿它去送人,拿它去賣掉,基本上應用已經與生產商無關了。 為什麼香港會出現了一條法例去欺壓改機店呢?他們如果沒有出售盜版遊戲,也不過是出售改裝機件的技術罷了。香港警察幹嗎不去拉生產盜版遊戲的人,而跑去捉拿改裝機件的人呢?這樣跟當日香港警察捉不了發相奇拿,然後隨便捉一個網民坐冤獄有何分別呢? 如果說,由於改裝過機件才可以玩盜版,所以違法,那就更加說不通了,因為我們家裡得有電視機才可以玩盜版,難道電視機生產商也違法了嗎?當然不,因為電視機有別的用途,可是改裝機件也有別的用途呀,改了裝,遊戲機可以變成音響器材,也可以看到其他區碼的影碟呢;改了裝,我才可以用到我真金白銀買回來的水貨iPhone呢。 《2008年5月30日刊於蘋果日報》

Newer posts »

© 2024 尹思哲 — Powered by WordPress

Theme by Anders NorenU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