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思哲寫過Location-based Service(LBS),今天想再講多一點。

有TMT分析員指出,世界上約有兩成手機內置GPS功能,業內預期,五年內有機會達至半數手機支援。再說,加上大部分電訊商能靠網絡三邊測量法(trilateration),探測手機用戶身處何方,換言之,一個適合推行LBS的用戶群critical mass,不久將降臨。

知道用戶的位置,電訊商就可以提供額外的增值服務,最簡單是targeted marketing。不過,LBS的功用當然不僅如此,在美國,LBS還用來追蹤以手機撥打緊急求救電話人士的所在地,與此同時,也可以向駕車人士提供某區域的交通情況和油站所在地。

除救人之外,LBS亦能追蹤移動者的位置,例如公共交通工具、的士或任何公共流動服務站。站在使用者的角度,若能隨時得悉它們的位置,再進一步知道其他資訊,例如是否載客中或空置座位數量,自然省下更多時間,對營運公司調配資源也有幫助。

LBS放在targeted marketing的用處更大,例如隨時能以手機查詢附近某類別的商店、銀行或其他服務。商店能向路人或駐足觀望櫥窗的人,主動傳送產品資訊或優惠券,更進一步,配合了電訊商的帳戶系統,消費者甚至可以透過手機購買產品和累積分數,就像易賞錢或日日賞一樣。

以上說的,通通是電訊商提供的LBS而已,電訊商想知道我們在哪兒,其實是很簡單的事,可是GPS的普及使終端用戶同樣擁有這個資訊。因而Google、Apple以及好些第三方服務供應商,已經躍躍欲試尋找手機LBS的商機,例如 Google已有編寫LBS流動應用的技術平台。這種由用戶自發使用的LBS,相對於電訊商提供carrier-centric的LBS,沒有私隱的問題,比較不易觸犯保障個人私隱的法例。

《2008年6月6日刊於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