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urce: Erica

星期天,姪仔和姪女每人拿著一本中文圖書要我講故事,Sure!

姪女那本圖書叫“好奇的小白兔”,講述兩只小白兔爬進樹下發光的洞,竟進入了另一個森林。剛才所見的光,原是來自湖泊裡發光的東西。他們正想伸手去拿的時候,突然大樹伯伯說道:“不要碰,否則後果會很嚴重!”但是有一只小白兔實在太好奇,一口把發光的東西吃了,過了不久竟變成了石頭。故事最後的教訓寫道: “所以,小朋友,千萬要聽別人的勸告,不要胡亂嘗試一些新奇的東西啊!(完)”

WHAT? 我當然沒有讀出來,哪有叫小朋友不試新事物的“教訓”!

於是我唯有說:千萬不要把來歷不明的東西放進口裡啊。”沒有把荒謬訊息灌輸給姪女,phew,松一口氣。

翻看內頁,原來故事是禁毒常務委員會有份參與,“新奇的東西”是指毒品,但兒童故事總不能以偏概全,真是….。

Next。姪仔那本叫“調皮的小羊”,講述小羊不聽媽媽說會下雨的勸告外出游玩,於是被困在森林,還遇上兩頭狼。幸好得到其他動物的幫助,才得以脫離險境。故事的結局是“第二天,羊爸爸和羊媽媽準備了豐盛的午餐,答謝小羊的朋友。大家快快樂樂地吃著,小羊卻垂下了頭坐在一旁。(完)”

我的反應是: -_-! 。小羊不聽話,既已得到教訓(遇上狼),但懲罰還未夠;即使差點送命,還是得不到父母的包容和關愛,要孤獨地在群眾歡笑聲中靜思己過,更沒有朋友理會他。這是什麼兒童故事呀?當然,我唯有故事改良過才告訴姪仔。

查實我小時候也看很多很多這種童話寓言故事,內容更誇張更不合理的都有,比如說,背信棄義的小兵殺死巫婆,奪去打火匣,召喚出狗怪,來搶劫公主,強奪王位,並以此完場。

從前的童話故事也不一定單純,都是搶女人的戲份,一時坐飛廂,一時召狗怪,一時靠什麼法寶的,但至少天馬行空,比現在的圖書精彩可讀。

看年紀吧,很小的時候,可以學Erica一般自己改良解釋,到大一點,我還是希望她們喜歡看童話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