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父親節,看著女兒,我忽然記起一件舊事。

我已不記得小時候的作文課,有沒有一次是寫我的志願,如果有,我又是怎麼寫的。反而記得,某天上廁所辦大事,人迫著要靜下來,於是我也使勁地想東西:我的志願是什麼?我要幹怎樣的事情?

那時年青,大約十來歲,我很清楚自己的優缺點。在教育而言,培養自知的能力是很重要,又很困難的一環。我是一個記性不好、懶散兼難以集中的學生,然而,我對事物特別敏感。舉例說,那時候坐車或逛街,看見某些事物,常得出一些莫名奇妙的想法,老是總沒法子記錄、組織下來。回家之後,不是忘記了就是提不起勁再想。我不明白我那裡來這麼多雜感。

最後,我萌起了這個念頭:「我要發明一個什麼東西出來,幫自己可以隨時管理個人的想法及知識。」當時我絲毫不懂什麼程式語言,電腦科的成績也不是特別好,其實我只是急性子,喜歡高效率的一個人而已。當然這些想法,隨著年紀漸大,很快便忘了。

轉眼間,當我還不曾起步,原來早已被人捷足先登了。現在,隨便一部iphone或者設計稍佳的windows mobile手機,用上twitter、friend feed、facebook甚至gmail這些互聯網服務,誰都可以隨時隨地記錄自己的想法和知識,並與人分享。雖然那些founders跟我年紀相若甚至比我還小,可是我衷心佩服他們對創新科技的熱衷,也羨慕他們獲得了豐厚的財富跟回報。

壯志未酬,可是,現在我更確定當初的想法沒錯。生命太短促,如果人要將時間花在不感興趣的地方,我認為是很奢侈的。在《Last Lecture》有句話:「Time is all you have and you may find one day that you have less than you think」。一切能真正幫人節省時間的發明,都是很偉大的,iPhone只是比較矚目的一個而已。

《2008年6月16日刊於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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