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der certain circumstances, profanity provides a relief denied even to prayer. ─ Mark Twain

又一宗令人痛心疾首的事件。警方,封了一家在銅鑼灣的潮流用品專賣店,並將職員、負責人和設計師拘捕。

冇錯,連售貨員,都被帶回警署問話。是甚麼潮流用品,要特區警方如此勞師動眾?毒品?還是軍火?一款印有「拾肆X」*字樣的T恤?其實在香港各大珠寶店,都有大量稱為「14X」*的產品,何以就沒有警方封舖拉人?

很明顯,潮流用品專賣店不是黑幫,警察搞事,也沒有人會尋仇,真諷刺。

自稱黑道人物,來恐嚇他人,當然有問題;但如果把黑道用過的字眼,用在創作上,動機無非是為了賣多兩件衫。這樣也被定義為犯法,香港言論空間是在萎縮。今次高調以反黑為名,打擊言論自由為實,明顯得很。

記得《古惑仔》電影系列嗎?整套電影九成的角色自稱三合會成員,何以就沒有犯法?如果將來有一個愛國黑幫為自己的堂口命名為「建華」,難道我們要改寫歷史?這樣的法例,究竟是為了禁絕黑幫,還是怕了黑幫?

要知道,黑幫的出現,政府絕對有責任。政府無中生有的法太多,合理的事變成犯法,黑幫才應運而生。像色情行業,基於道德問題,政府要禁要打壓,無可厚非;不過,政府怎樣禁得了人性?非法色情場所及非法賭場,就是黑幫的生存空間。歷史的教訓是,公辦六合彩取締了字花,黑幫的生存空間小了。就算是色情行業,也是因為港男北望神州而式微,而不是特區警察掃黃有功。

要對付黑幫,用的是腦,不是蠻!黑幫是一種生意,有商機才會出現,要黑幫消失,令他們沒有商機便是。

編按︰為免犯法,X=K

2007年11月1日刊於《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