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在公開活動見過林祖舜一次,聊過幾句,也拿過他的咭片,還通過一兩個電郵,第一印像是他也關心網上言論自由。豈料,他跟他的「活現媒體傳播有限公司」在與方保僑莫乃光他們推出《社交媒體實務守則》不久後,這樣快便搞出這個軒然大波,竟弄得不少高登用戶大呼「高登已死」!

source: 都是那些日子 – 高登討論區「話事人」要政府立法規管高登?

童工一直相信,互聯網是言論自由最後淨土,雖然,偶有過份行徑,可是大體而言,互聯網世界有自己的網絡秩序與潛規則,網民「起底」也好,倒是有些大家公認的準則,不可超越,若有網民違反,必遭群起而攻之、甚至遭人「反起底」。

所以,互聯網世界,應由互聯網社群自我形成的規則自律,而非由現實世界的甚麼法例去規管。

可是營運網絡者,往往不是互聯網參與者,他們究竟對網絡自由,有多少珍惜?據《明報》報道,互聯網專業協會(iProA)旗下成立了一個網上服務供應商聯盟,出任聯盟主席的,正是高登討論區的行政總裁林祖舜,他接受明報訪問時說:

「業界注意到網上衍生很多管理問題,包括侵犯私隱、誹謗、侵權等,就如高登討論區有「起底組」,林祖舜擔心這會有違私隱條例,便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吳斌查詢,但吳斌稱要看一連串因素,包括是否屬私人恩怨,是否有滋擾等方能定奪。

現時各個討論區都會遇到留言衍生的問題,林祖舜說:「有些好的公司會徹查,了解事件,有些較差的則交律師處理,而最簡單的方法是刪除了留言,但我們會思考這是否一個好的方法呢?」他認為最好的方法是由政府立法,並參考現時《版權條例》,界定何謂有問題的網上言論及資料,投訴者則要提出認為有關言論及資料是侵權、歧視、誹謗的證據。」

面對網絡上言論自由引發的個人私隱灰色地帶,為何,「最好的方法是由政府立法」?要政府立法規管討論區的言論自由?!立法代表甚麼?那代表了政府可以名正言順插手操控網上言論!今天連偉大祖國,也未有討論區的主事者,公開要求中共立法,規管網上討論區的言論!似乎,香港又較偉大祖國,在控制網上言論,行得更前、更他媽的先進!

究竟,香港討論區,對特區政府以及人民的所謂「侵犯私隱、誹謗、侵權」,做成多大影響,要去到要政府立法規管?2008年10月,CNN的iReport網站,有網民Johntw撰寫報道,引述匿名消息人士指喬布斯因「嚴重心臟病發」,已被送往醫院的消息,結果即時令蘋果股價下跌5.4%,跌至那時的一年來新低,當然最後證明那是假消息,而CNN也作出澄清,可是,卻未見CNN及蘋果事後借那次事件,大造文章,要美國政府立法,規管網上言論。

全因,美帝互聯網營運者皆知,網絡自由,或許會引來不負責任者亂帖言論,造成破壞,可是,那畢竟是小數,若因此而要求立法,規管網上自由,那豈不等同阻止美帝網民,日後可以透過互聯網,揭露政府不是,例如在伊拉克美軍,如何虐待犯人?

童工,不是認同網上「侵犯私隱、誹謗、侵權」行為,只是要求政府立法規管,卻是無論如何不能接受,這,等同大開中門,任由政府干預所有認同、又或不認同政府干預網絡自由做法網站,也要受到政府插手管轄?一旦政府立法,可不是一個討論區的事,而是所有討論區、甚至博客,也會受到有關法例影響,這種做法,等同將香港網絡言論自由,關在政府互聯網法例的鳥籠內,令香港互聯網自由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