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文章同拍條片,都係表達自己嘅方法。

寫文章需要紙筆,拍片至少需要一部手機。

寫文章要編輯,拍片都一樣要剪要加工。

兩樣嘢屬於完全唔同時代嘅流行現象;

寫文最遠可追溯到信史時代,手機拍片則完全係近廿年嘅事。

若以「最得心應手又不假手於人」考慮,

我以為兩件事門檻差不多一樣低。

若以「最低成本拿起手就做」,

我認為寫文比起拍片門檻更低,因為唔使剪。

但當然,若要達到專業水準級數,

兩者其實同樣需要投入大量時間磨練,

但我比較喜歡寫文章的原因,

即使去到專業級數的製作,

依然無需跟人協助(至少不用直接),

寫文是一種較為孤獨的創作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