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教師公開質疑張文光的信(source: 香港高登

功能組別教育界的代表張文光議員在立法會內嚴詞指責社民連三子在議會的言行教壞學生,又在報章內撰文加以批評,仿佛其觀點代表了全港老師的看法。本人對張氏騎劫教師的做法不以為然,因此特撰寫了以下的一封信,公開質疑張氏的做法。本信除在人網發表外,亦於今天寄至教協,以及嘗試投稿至各大報章。本人希望張某等人知道,他們的看法並不代表所有老師的看法。

尊敬的張文光先生:

就閣下近期在立法會批評社民連立法會議員的言論,本人內心有數個疑問,一直難以釋懷,望閣下能就以下數點作出回應:

本人不解之一是為何不需要就粗言正名?閣下在4月1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批評社民連的議員粗言穢語教壞學生,影響社會;並指不想爭論議員在議會的用語是否粗口,因為是否粗口每人已是心中有數。(可參考:http://www.youtube.com/watch?v=6hG0oZJjFMk)以本人所識,社民連議員用詞雖然粗鄙,卻未算粗口(可參考語言專家彭志銘的研究及古德明在2009年4月4日在《蘋果日報》的專文)。

社民連議員多次要求就粗言正名,可是閣下一早認定該等用語是粗言,而嚴加斥責。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又曰:「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不就粗口定義,而胡亂指責,缺乏求真精神,這豈是閣下所說的「我愛朋友,我更愛真理」的所為?如閣下認為害怕公開討論會教壞後輩(其實論辯真理豈會教壞後輩),何不邀請專家閉門討論,然後把結果公諸於世呢?不求正名,事事胡混,這似乎是整個香港社會的價值取向,無怪乎香港政府的高官行事閃縮;而我們的市民則「無所措手足」,活在一個毫無公義的社會中!為人師表者,是否有責任撥亂反正,匡正此歪風呢?

本人不解之二是否標準因人而異?退一步來說,社民連的議員真的如傳媒報道所言在議會中大放粗言,可是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在2008年6月20日在立法會戲稱漢普頓酒店被封而流落街頭的遊客XXX;(可參考:http://www.youtube.com/watch?v=bpc0fihqpBw&feature=related,該詞實在太粗俗,恕不能宣之於文)特首曾蔭權在2009年1月15日在立法會行政長官答問大會中指不想和議員XX辯論的疑似粗話。(可參考:http://www.youtube.com/watch?v=T0TSfLJw80w&feature=PlayList&p=B17143F1101D5EA4&playnext=1&playnext_from=PL&index=1)更可惡的是,後來立法會的內務會議紀錄更改狗為鬥,指鹿為馬,誤導公眾!政府官員輕佻及顛倒黑白的做法,樹立了極壞的榜樣,如學生以此為榜樣,豈非遺害更大!惟本人卻不見閣下嚴加譴責,何厚此而薄彼也?

本人不解之三為何因人廢言而不為教育界爭取應有之義?(編按:重點)梁國雄議員在2009年3月27日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中,質問在座高官的子女有多少人在香港教育制度下讀書,為何這批高官反對香港實行小班教學而認同外國的小班教學;並指斥官員認為香港教師為保飯碗才支持小班,這樣的想法實在有辱斯文。(可參考:http://www.youtube.com/watch?v=O5FSpsd0gJ0)姑勿論閣下是否認同梁國雄等人的政治理念,但梁議員的話句句切中要害,說盡教師的心聲,最後卻被主席劉慧卿議員裁定冒犯官員而勒令離場。閣下身為立法會功能組別教育界的代表,為何不就有關事項跟進,例如可指梁國雄在議會內夾雜粗鄙用語為不當,但梁對教育局的批評是擲地有聲,教育當局應作正面回應等。閣下一向大力支持小班教學及反對政府殺校,可是自3月27日後本人並未聽聞閣下就梁議員對教育政策的批評作出任何回應。本人不禁懷疑閣下的立場已有轉變,莫非認為政府殺校有理而小班教學無甚必要?抑或一葉障目,見其小而不見其大,只斤斤計較於粗言的爭論,而忘卻爭論背後關乎教師的切身利益及尊嚴呢?

教導學生循矩蹈規,說話彬彬有禮而不夾雜低俗語,固然是教師的職責;但更重要的是,讓學生獨立思考,判別是非,不受人惑!相信閣下亦不會樂於見到我們的下一代衣冠楚楚,口裏聲稱從不說粗言,實則人面獸心,混淆視聽,以曲為直!批評議員說粗話而不肯定他們批判的內容,豈非本末倒置,貽誤後學嗎?

希望閣下能對本人的疑惑作公開回應。

順頌
教安

一位滿腹疑惑的教匠
明夷待訪 謹上
4月5日

延伸閱讀
教師也自利
http://freemarkethk.blogspot.com/2007/07/blog-post_10.html

小一派位 :世襲加運氣 實力免問
http://pieatapple.wordpress.com/2008/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