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沒有負責任的煙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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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問題根源係禁煙法本身低能:如果要保護非煙民的健康,最好的辦法,其實係由食店/商場/舖頭自行選擇店內是否禁煙,要清新空氣的非煙民,光顧標明不吸煙舖頭即可。而家一刀切所有地方禁煙,反而令啲人企晒必經之地 ── 門口食煙,煙稅再加,都好難唔影響到人~

  2. 唔一定work──食肆當然都想盡量多客人,所以大部份都一齊選擇唔禁煙,唔食煙既人始終都要入食肆,結果仍然係冇選擇。

  3. 由於煙草會造成上癮,所以煙民一段短時間沒煙抽會很不舒服,
    而且俗語有云:”飯後一支煙,快活過神仙”,用膳後的小休,
    正是一般煙民習慣的抽煙時間,對他們來說,允許抽煙的餐廳是必須的.
    相反來說,大部分不吸煙的人,對短時間暴露在有二手煙的環境不以為意,
    或者因為個別餐廳的食品和服務質素等,而被迫接受二手煙.

    結果,煙民對”吸煙食肆”的需求彈性,
    遠比非煙民對”無煙食肆”的需求彈性為大
    如果允許食肆自由選擇的話,傾向服務需求彈性較低的顧客
    自然會較為有利可圖,結果食肆為保生意,自然維持做”吸煙食肆”.
    結果對改善非煙民暴露於二手煙的情況自然沒有幫助.

    要改善”打邊爐”的情況,最有效的方法是擴大禁煙區
    至食肆門外一定範圍,甚至模仿東京等地
    將某些人多擠逼的街道列為禁煙區.

    吸煙本身無論對自己,對他人,還是對整體社會來說, 都是不負責任的行為.
    控制吸煙要循序漸進,不能一蹴而就,但也不能原地踏步.
    增加吸煙成本,和縮小吸煙空間,是控制吸煙的重要措施,
    必須繼續推展下去,以保障你我和社會大眾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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