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兩日,睇電視見我地既「官府WiFi」要09年要起完,再聽到花旗國呢單新聞,唉,不勝感慨呢!

CNET新聞專區

01/08/2007

聯邦通訊委員會週二裁定,特定無線頻譜必。這對Google是一大利多,但對傳統電信廠商則是一大挫敗。

FCC此次通過的這項規定主要是針對近來即將開放競標的700MHz的類比電視頻段。

美國國會規定,700HMz廣播波段必須在2009年二月前釋出,所有類比電視廣播業者必須退出這些頻道,轉換到全數位電視,因此許多無線寬頻業者紛紛摩拳擦掌想取得這個執照。

FCC主席Kevin Martin在週二的決定中表示,該局會致力於「讓無線技術的創新能儘速傳遞至消費者手中。」

「雖然今日的決定可能不為大多數廠商所喜,但我們的重點在於服務用戶。」Martin表示。

不過包括Google在內的少數廠商則認為這次裁決只是他們的一個小小勝利。他們稱讚FCC規定這個頻段必須開放給所有的裝置與應用來使用,但他們也批評FCC的前瞻性不足。

他們表示,此次規定沒有強制執照業者必須以合理價格出租網路,未來消費者的選擇還是會受限。

Google的華盛頓電信暨媒體顧問Richard Whitt另表示,少了相關條款,新進業者將難以跟既有的大型業者比拼搶標。

「計有業者已經有客戶與營收來源,他們可拉高出價來保護他們的既有業務。」他說。

Google先前曾表示,FCC若能同意四個全面開放原則,則該公司願意投下46億美元來競標執照。Whitt則表示,即使沒有四項原則全部通過,他們還是可能加入競標行列,只是Google需要一些時間來研究FCC的最新法令,之後才會決定是否加入競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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