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段高明輝forward出來的新聞,令思哲樂了一個星期天下午!就像我們的黃助理署長曲線地推廣了網上交友,美國禁煙令也曲線地推廣了文化戲劇之風!
Source – 美聯社
酒吧變戲台 顧客奉旨吸煙
香港室內場所禁煙,美國明尼蘇達州亦一樣,但規定文娛演出可豁免。多間酒吧於是度出絕橋,舉辦戲劇之夜讓煙民扮鬼扮馬當演員,「劇情需要」公然吸煙。控煙部門氣得七孔生煙,酒吧則賺個痛快。
其中一間走法律罅的「搖滾吧」(TheRock),位於聖保羅巿郊。在戲劇之夜,「演員」並沒有落力演出,而是像一般顧客那樣喝酒、聊天、聽音樂,當然還有吸煙。
「找到法律罅真好玩」
店東鮑曼(Brian Bauman)說:「他們正在扮演去年10月1日前的自己,亦是禁煙令生效前的情況。」
所謂做戲做全套,酒吧一半門口蓋上舞台黑簾,外面寫「舞台入口」,門上則貼上劇名《禁煙令之前》和主角名單,亦即「飾演」酒保和保安員的人。酒吧另一邊設有道具部,「道具」就只有煙灰缸。今晚來做「演員」的康克,很投入地用「方便演技」演煙民。她說:「他們找到法律罅,真好玩。」
酒吧搞戲劇之夜的一晚收入多達2,000美元(15,600港元),是禁煙令生效後的四倍。明尼蘇達州衞生部長馬格南(Sanne Magnan)卻揚言會打擊這類活動:「這些好戲,是時候落幕了。」
March 10, 2008 at 3:04 am
這篇有意思,想轉貼一下,謝謝!
碩頭記
March 10, 2008 at 11:24 am
走法律罅雖則很有玩味,不過,會讓“法律”有加強鉗制的藉口。
人真還喜歡受束縛。
March 10, 2008 at 4:46 pm
C.M.
係咯,我都唔明白,點解有人鐘意比政府「指導」自己點樣做人處世。
March 10, 2008 at 5:54 pm
尹兄,
呢個故事個結局係咪將會教訓我地,玩,都唔好玩得咁揚呢? 🙂
March 11, 2008 at 4:09 am
這叫「一法立、一弊生」,右派的理念和左派的剛好相反,希望政府畫少插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