睇見毛記電視同Snickers廣告有感。而家有個buzzword係人都講:Content Marketing。其實又有幾多人,能夠了解其真義?

Marshall McLuhan在《理解媒介》中 ,形容媒介所載的內容為「盜賊帶著的一塊鮮肉」,用處是引開人們思想的看門狗。

換言之,當你以為自己睇緊既係內容,其實你接收緊某種立場。即係無形之中,植入咗一種想法。

科學少少既比喻,你行山時四圍𥄫,你以為自己睇緊一坐山一片山林,其實你係睇緊既係太陽射出的光粒子。

係呢一刻(至未來一段長時間),世上最有影響力媒介叫facebook。跟據harvard研究報告同較早新聞指出,facebook已有足夠的能力(包括你簽咗既用戶政策),籍更改newsfeed的內容推送方程式,直接影響受眾的情緒及行為,直接令人更開心,或者更唔開心,久而久之,情緒又會影響言論,而言論又將會反映於行為上⋯

所以話,媒介本身就是最高層次的Content Marketing,較傳統的說法就是「The medium is the message.」
而重點係,我們是否相信現代人擁有真正獨立思考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