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und 1 – 學者專家 vs 基督新教
[youtube=http://www.youtube.com/watch?v=g5dEKSIMZgE]
Round 2 – 強姦隻狗?人獸戀?
[youtube=http://www.youtube.com/watch?v=sA9zMAIhNtM]
Round 3 – 現場幾乎失控
[youtube=http://www.youtube.com/watch?v=mj2F0kxUeXw]
Round 4 – 燒到聖經,現場繼續混亂
[youtube=http://www.youtube.com/watch?v=BKAp-IdjmVs]
Round 5 – 向審淫處宣戰
[youtube=http://www.youtube.com/watch?v=QoEPiquKLh8]
Round 6 – 解釋淫審運作,嗚金收兵
[youtube=http://www.youtube.com/watch?v=cQYx6l8nKzE]
1. 伸延閱讀
朱茵點解紅? – 案內人隨筆
香港終成國際焦點 – 案內人隨筆
始作俑的民粹傳媒 – 踼爆香港傳媒
衛道之士是失敗傳道人 – HK Libertarian
耶穌會怕聖經送檢嗎? – 每日一膠 – 荒謬的香港
附和馬沙關於中大學生報的看法 – 港燦再生
香港病了 – 馬沙筆記
聖經 – 七十樓危危下望
亂倫有甚麼不可? – 蘋果批
2. 不要忘記(講言論自由,超連結一案,影響比情色版嚴重得多,應該得到更多討論)
hyperlink投訴方法 – 案內人隨筆
有冇搞錯?! – 案內人隨筆
法律意見Please… – 人在中環
淫褻連結 – 追渣沽
連結無罪! – 蘋果批
p.s. 感謝網友史提芬報料 🙂
May 21, 2007 at 1:41 am
I am thinking of running for legco in 08.
I am thinking about it, very very seriously.
I have had it. This whole plastic tide has to be turned.
May 21, 2007 at 9:46 am
好想搵本中大學生報情色版睇睇,睇下係唔係真係咁反感。
傳媒一直在說,網民的聲音愈來愈多,事實愈來愈不清楚。站出來批評這個批評那個的人,究竟有多少個真正看過那份「學生色情報」?
May 21, 2007 at 11:21 am
這個節目, 根本就強懸殊,
正方 —— 個個猛料、對辨論身經百戰
反方 —— 一般團體組織
我不反對中大學生討論性包括人獸交、亂倫, 只是那些問卷問題, 似乎不能帶出、表達甚麼, 只帶出低層次、低品味的質素。尤其那是由一班未來楝樑、精英, 代表著中大的中大學生報。實屬可悲
正如我這模擬問題
「你有否想過或有興趣人的同屍體做愛?」「有甚麼感受?」
大家覺得怎樣? 看出我想表達甚麼嗎?
其實我想問, 有否想過或有興趣同性冷感(沒有反應)的人做愛。 又有甚麼感受?
這如同中大學生的問卷問題, 冇代表性,表面的問題
為何我用屍體代表性冷感的人, 因為夠突出、夠勇於表達別人不敢說的話, 表示言論自由…
說穿了, 還不是想以嘔心題目、引人注意, 嘩眾取寵
其實, 我最反感是「中大學生對外與對內的反應 」
May 21, 2007 at 2:19 pm
通向暴政之路
香港中文大學學生報因有兩條問題問及學生對亂倫及人獸交的看法而被裁定為二級不雅物品,主管人面對要坐牢的命運. 此前該處亦曾為了一些宗教原因而要畢卡索的名畫穿衣服, 米開蘭基羅的大衛像色情。但現在最嚴重的是濫用特區公器迫害沒有反抗能力的學生。雖然我們反對色情文化, 但更反對一些人濫用特區公器的並用之對付沒有反抗能力的學生, 使特區公器成為壓迫工具。因此引起一班以為反原教旨主義為目的、原是反錫安教等邪教而聚集的團體一起出來搞一個投訴聖經運動,其目的是要影視處保持中立,無論在政治上還是宗教上;而影視處的反應恰好表示其非中立處事。學生報出現色情文字是有其不對的地方但動輒使用公器去對這些雞毛蒜皮之事加以刑罰、使其前途盡毀,毋疑是狼牙棒打仔。要知道刑法仍是國之凶器、不可濫用,此二千多年前已是老生常談,為何竟出現在今日之香港?再說;在一個開放的社會中要打壓言論自由;往往是由打擊色情文化之類運動拉開序幕、不要忘記,文革正是由批判海瑞罷官一劇拉開的。因此我們在此大是大非的問題上是否仍要自掘墳墓?
按照香港基本法,特區政府是必須在宗教上保持獨立,但我們看一看那個影視處的網頁,居然多處連到一些基督教機構,使人懷疑影視處其實只是某些基督教教派的分支機構。由於影視處官員說了一句: “一句不文都是不雅”, 因此有人便找出一些聖經中的不文字句來明玩這些看來多是基督徒的審裁員,看一看他們如何處理。
自人類有歷史以來,異端邪說都是由一些冠冕堂皇的大道理開始。十字軍東征是為了收復聖地而最終演變為大屠殺,希特勒要拯救德國,拉登要收復伊斯蘭教土地,都有一個十分漂亮的借口。由於其方法手段本身便己是大錯特錯,因此實際上已毋須再去研究其動機是否同樣真實偉大。同樣,如果反色情文化用了錯誤的手法,亦有可能演變為暴政。然而在此大是大非的問題之下, 所有民主黨派都噤若寒蟬,這代表什麼?我們亦在罵學生搞色情,但我們更要保障學生以至你我的自由人權,而言論自由是其中之重要部分,動輒以國家公器加上宗教思想去打擊別人、豈不是要返回士師記中的神權時代?而這時代是沒有民主沒有人權的(參看士師記)。再說、任何”正義”和“偉大”的思想亦可能做出邪惡的事:宗教戰爭三十年之戰殺了八百萬人,佔中歐人口三份之二,在內戰中可以殺如此多人,交戰中任何一方都沒有”正義”的借口,而由這些血的教訓所換來之宗教自由、政教分離的現化社會政治文化基礎,是絕不能輕言退讓的。
一直以來,很多出身民主黨派的大律師都愛指責中國法制落後,但在此事上使人懷疑香港之法制其實先進不了多少? 中國自1907年沈家本在清未推動法制改革以來,一直都努力要把禮教與法律分離。法律只是對反社會行為加以制裁,而社會道德不是法律要處理的地方。中國自漢以來所形成的中華法系的最大的毛病是禮法不分、刑民混淆!為此、中國的法學家努力了一百年、在此問題上掙扎前進。但是,當中國老早己不會把一些純是個人行為操手的問題立法,香港卻在搞以德代法: 我們可以對一些飛哥飛女破口大罵,但法律上不會因為他們奇裝異服而被抓去坐牢。有人會說: 道德的最底線會擾亂社會、因此亦是非法的,正如飛哥飛女可以奇裝異服、但不可以脫光衣服上街,這一問題略涉及何謂底線。
但在目前這一個問題當中,討論什麼是底線是沒有意義的。因為它早已違反一個更基本的法律原則:公平及規範。無論是漢唐時代的中華法系,大英帝國的普通法系及羅馬帝國的成文法系,都在明確地要保持法律的公平、規範、穩定及可預見性。換句話說,天子犯法亦一視同仁,犯法者可預見刑罰,而守法者可預見何謂犯法,但在此事,中上面四個原則通通失靈。而同時,法律所定的底線是不可以輕易更改:無論是上調下降,都必須要經一個公開及嚴密的程序,而非某一兩個人之喜好,王莽式的暴政便是以個人想法作令朝令夕改的法律而成為千古詬病。然而比王莽更差的是根本上便沒有底線,而是臨時處理,如此一來,豈非商紂秦皇之翻版 –”我行神道、不問蒼生”正是一些宗教狂熱份子的寫照。而在此事上,可以看到不雅淫穢的審裁實際上並沒有固定的準則、、只是一幾個人之喜好而行之所謂”評審”。在此,投訴聖經之不雅其實是對此之一大考驗:要麼中大學生過了底線,那明顯在底線之下的聖經又如何? 還有作為清代”淫書之首”的紅樓夢、”神怪之首”的封神榜又如何,是不是因為它是文學名著而有所放寬。如果因為宗教理由可以放寬,那是不是”天父的兒女”之類的邪教又可以網開一面?如果要禁,是不是佛經亦要禁:無數佛經中都有暴力描寫 – 尤其是有關地獄的描寫,分分鐘比聖經更厲害。如果說聖經是勸人向善的,因此即使有令人不快之描寫亦可接受!對不起,這己是道德問題:法律是不應在道德上有所優待,正如法律不可因為一個人作奸犯科而不對其人身安全作保護、亦不能因為一個人曾是國家英雄而免受法律制裁。
除此之外,在此事上影視處亦違反了另一個民主政治之基本原則:三榷分立。三權之分,並非單是小學生之類的司法、立法、行政分立如此簡單,而是為了對個人自由權利的保護,如果無法做到,即使一如希特勒大搞五權六權分立,仍是暴政,而只有兩權半之分立之英國(行政立法權同屬國會),仍是民主法治國家。即使在不承認三權理論之中國,仍要千方百計保障公、檢、法各自獨立、司法機構不受行政機構影響,實際上亦是分權理論的法律部分另一縮水版。原因為何 – 因為即使是獨立的司法機構,亦可以成為暴政的來源。一般人只會看到當司法機構被其他兩權所控制,暴政往往無可避免,但無法看到當司法機構擁有立法以致行政權的時候,暴政亦無可避免。為什麼,因為法律本身其實是對個人的人權自由的一種侵犯!而法律正是國家使用暴力對付個人的依據,因此這種公器絕不可被人濫用。在沒有國家社會的時候,個人是只有自由而沒有保障的,為此,法律的形成在於為保障社會整體利益而不得不對個人的自由及權利加以剝奪,但這種剝奪必須保持在最低的水平。如何保障此水平在最低點: 西方國家其實是有兩個板斧的: 一是民主,二是三權分立。由於為法律實際上是對個人自由及權利的一種侵犯,因此為了保護個人不被過份侵犯,在源頭上行政立法必須民主,但民主政治亦非萬應靈單,希特勒式以大多數人去壓迫少數人絕對不會是民主制度、法國大革命式民主實際上是多數人借民主之名侵犯少數人之人權,如此之民主暴政是必須避免的。為了保護個人之自由及權利(尤其是處弱勢的小數人),協助弱小的個人對強大國家公權提出挑戰,司法只是當中的最後防線,如果連這一個防線都消失,可真是冇眼睇。
但這一防線不一定是因為司法不獨立而消失,相反亦可以因為司法干擾立法以至行政而消失。。由於法官並非民主選舉產生,而法院亦非議會,法官以其一人獨大的地位,本身亦非聖人;具備了所有人性弱點,在基因上已是暴政的溫床。之所以沒有源自司法機構暴政之出現是因為歷史上司法機構都只是行政機構的工具,要行暴政亦沒有資格,在民主政治出現後司法機構亦只有一些可憐兮兮的對抗公權的力量,亦只有如此才可以發揮三權制衡的作用。然而這一個以法官個人為中心的司法制度本身便是弱不禁風,行政權干預司法的事件在歷史上實在傾竹難書,實行普通法制度的香港實際上亦先天具有所有制度上的缺憾:例如行政權力可以透過委任自己人法官、選擇審理法官、延緩昇遷甚至開除只是法律部門打工仔的裁判官來操縱結果。一旦行政權力操控司法權,司法權只會淪為行政機構行使暴政的劊子手;成為希特勒之類”打擊日耳曼民族敵人”的工具。
然而,即使司法權獲得獨立,一旦司法機構操縱行政立法權,不受操縱的司法機構的濫權基因更會發揮的淋漓盡致。誰來監督法官? 此問題不再是空中樓閣,在普通法地區此問題一直存在,只是在政治制度上加以補救而已。普通法制度的主要問題之一是司法機構可以以”案例”形式立法,而又可以”不適用”前法而更改法律。作為普通法地區的香港遺傳了一切缺憾基因,而作為一個特區卻沒有承傳英美政治的補償機制。一旦司法權獨大,即可能被一些私心、個人利益或小團體所操控,搞出一些周星馳式”自查自抓自訴自審自閘”式的包青天事件。這些東西在電影世界可以是喜劇元素,但在現實中其實一點也不好笑。明朝的錦衣衛、希特勒的蓋世太保正是天天在做這些”自查自抓自訴自審自閘”式的工作。可惜, 影視處在此時的工作方式亦是差不多。
基督教可愛處之一是容忍不同的思想,即使互相因教義不同而爭吵不休,亦沒有人會試圖以暴力方法去對付另一方,更不會有人試圖以國家暴力機器之類的公權去對付持不同意見的人,為何我們要容忍一些宗教狂熱份子如此做呢?這一點跟希特勒用國家暴力機構去統一德國基督教會兼對付反對的人有何分別?在此事之上, 看來影視處的唯一護身符是學生已過了一切社會道德的底線、但正如上面所說,此一借口是站不住腳的。而聖經之不文,是否亦要”不雅”?在此問題上,正是考驗特區政府的智慧的重大時機。看來如果處理不當,將暴露出特區法制的重大缺憾,除時會有國際性的人權組織加入搞事。
May 21, 2007 at 2:20 pm
投訴信內容:
敬啟者:
投訴香港聖經公會出版的《聖經》和合本新舊約全書含不雅內容
本人現向 影視處投訴香港聖經公會出版的《聖經》和合本新舊約全書含大量不雅內容。該刊物內含大量暴力、血腥、色情、迷信等意識不良的情節,其中包括女兒迷姦父親(創世紀19:31-36)、父親把女兒推給別人強姦(創世紀19:5-8)、把妾士推給別人強姦致死然後再碎屍(士師記19:24-29)、耶和華使女子赤露下體(以賽亞書3:16-17) 、耶和華叫人吃糞便(以西結書4:12-15)、吃人肉(撒迦利亞11:9)、以西結書5:10)等等。該等情節遠遠超出社會可以接受的道德底線,嚴重抵觸傳統和現今世代的倫理價值,不適合當作第一類刊物出售或借予未滿18歲人士觀看,以免毒害下一代的心靈。本人要求影視處向淫褻及不雅審裁處呈交由香港聖經公會發行的《聖經》作評級。茲將部份含暴力、血腥、迷信等經文細列如下,供 影視處及審裁處參考:
迷姦父親
《聖經》中的義人羅得的兩個女兒因為無後,相繼迷姦父親,各自還誕下兒子(創世紀19:31-36)。
創世紀19:30-38:
羅得因為怕住在瑣珥、就同他兩個女兒從瑣珥上去住在山裡。他和兩個女兒住在一個洞裡。大女兒對小女兒說、我們的父親老了、地上又無人按著世上的常規、進到我們這裡。來、我們可以叫父親喝酒、與他同寢。這樣、我們好從他存留後裔。於是那夜他們叫父親喝酒、大女兒就進去和他父親同寢。他幾時躺下、幾時起來、父親都不知道。第二天、大女兒對小女兒說、我昨夜與父親同寢、今夜我們再叫他喝酒、你可以進去與他同寢。這樣、我們好從父親存留後裔。於是那夜他們又叫父親喝酒、小女兒起來與他父親同寢。他幾時躺下、幾時起來、父親都不知道。
早前中大學生報中只是兩句沒有直接描述性行為的「你會唔會幻想過同阿爸阿媽兄弟姐妹做愛?」及「你有冇裝過佢地沖涼、換衫、自慰、做愛?」也被視為鼓吹亂倫,評為不雅刊物。聖經這般描述肯定不止鼓吹亂倫,還企圖把亂倫合理化、正常化!而且有關經文還仔細描述參與亂倫的人脈關係、參與人數、對話及地點,意識嚴重不良。
把女兒推給別人強姦
除了亂倫,《聖經》還描述這個義人為了保護家中的客人,竟把自己兩個親女兒送給別人強姦(創世紀19:5-8)。這被稱為唯一義人的行為實在令人側目,亦嚴重扭曲今天我們社會共同接受與遵守的人倫關係,利用子女對父母的信心作出禽獸不如的性侵犯,與社會大眾打擊兒童性侵犯的努力背道而馳!
把妾士推給別人強姦致死然後再碎屍
士師記
19:24我有個女兒、還是處女、並有這人的妾、我將他們領出來任憑你們玷辱他們、只是向這人不可行這樣的醜事。
19:25那些人卻不聽從他的話.那人就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給他們、他們便與他交合、終夜凌辱他、直到天色快亮纔放他去。
19:26天快亮的時候、婦人回到他主人住宿的房門前、就仆倒在地、直到天亮。
19:27早晨、他的主人起來開了房門、出去要行路、不料那婦人仆倒在房門前、兩手搭在門檻上。
19:28就對婦人說、起來、我們走罷.婦人卻不回答。那人便將他馱在驢上、起身回本處去了。
19:29到了家裡、用刀將妾的屍身切成十二塊、使人拿著傳送以色列的四境。
雖然電影《人肉叉燒包》以真正發生過的謀殺案件作為主題,但由於內容涉及血腥和暴力,所以被評為第三級,依法禁止發佈予未滿十八歲的人士。上面引述的《聖經》章節,其血腥及暴力程度與《人肉叉燒包》相若。若按照同一的標準,以上的經文實屬不雅、過份血腥及暴力,理應依法禁止發佈予未滿十八歲人士。
耶和華使女子赤露下體
以賽亞書
3:16耶和華又說、因為錫安的女子狂傲、行走挺項、賣弄眼目、俏步徐行、腳下玎璫.
3:17所以主必使錫安的女子頭長禿瘡、耶和華又使他們赤露下體。
吃糞便
以西結書
4:12你喫這餅、像喫大麥餅一樣、要用人糞在眾人眼前燒烤。
4:13耶和華說、以色列人在我所趕他們到的各國中、也必這樣喫不潔淨的食物。
4:14我說、哎、主耶和華阿、我素來未曾被玷污、從幼年到如今沒有喫過自死的、或被野獸撕裂的、那可憎的肉也未曾入我的口。
4:15於是他對我說、看哪、我給你牛糞代替人糞、你要將你的餅烤在其上。
吃人肉
撒迦利亞
11:9 我就說、我不牧養你們.要死的、由他死.要喪亡的、由他喪亡.餘剩的、由他們彼此相食。
以西結書
5:10 在你中間父親要喫兒子、兒子要喫父親、我必向你施行審判、我必將你所剩下的、分散四方。〔方原文作風〕
如此不雅的內容在《聖經》中比比皆是,在此不作冗贅描述,請另行參閱附件內容。
本人必須重申《聖經》部份內容的確有發人深省的道理,可作教學素材,然而,正如上面引述的經文所示,《聖經》也毫無疑問地載有大量不雅的內容,若兒童或青少年在沒有限制的情況下接觸這些經文,將會對性產生扭曲的觀念,亦會視暴力為解決問題的正確方法。《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設立的目的,是保護心智尚未成熟的兒童和青少年,不被不雅及淫褻的刊物和物品荼毒。不論刊物是否屬於某一宗教的典籍,亦不是抗辯的合理理由。只要該刊物含有不雅或淫褻的元素,也應被列為第二類別或第三類別。
本人深深明白宗教自由的重要性,亦無意藉此攻擊任何宗教,但宗教自由絕不可被濫用來包裝極度色情血腥的內容。本人要求 影視處能客觀公正評定《聖經》為第二類別的刊品,並馬上停止讓未經刪剪色情血腥部份的《聖經》,繼續在各大中小學、圖書館、教會、書店甚至家中,發布、傳閱、展示、借予未滿18歲的兒童及青少年。盼望影視處及審裁處可以公正持平地處理。謝謝!
此致
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
[投訴人姓名](不一定要全名,X先生,Y小姐,Mary Chan,Peter Ho等也可以)
[電郵]
May 21, 2007 at 2:22 pm
詩篇137 鼓勵殺嬰:
他們曾在巴比倫的河邊坐下,一追想錫安就哭了。
我們把琴掛在那裡的柳樹上。
因為在那裡,擄掠我們的,要我們唱歌,搶奪我們的,﹝要我們﹞作樂,﹝說,﹞給我們唱一首錫安歌吧。
我們怎能在外邦唱耶和華的歌呢。
耶路撒冷阿,我若忘記你,情願我的右手忘記﹝技巧﹞。
我若不記念你,若不看耶路撒冷過於我所最喜樂的,情願我的舌頭貼於上膛。
耶路撒冷﹝遭難﹞的日子,以東人說,拆毀,拆毀,直拆到根基。耶和華阿,求你記念這仇。
看來十分正常,可是看一看下面:
將要被滅的巴比倫城阿《城原文是女子》,報復你,像你待我們的,那人便為有福。拿你的嬰孩摔在磐石上的,那人便為有福。
無法想像報仇要殺害人家的嬰孩,可是, 今天之基督徒仍愛罵人是巴比倫,.
May 21, 2007 at 2:26 pm
基督徒亦鼓勵同是以電郵對中大作投訴:
http://www.ssgt.net/discuz/frame.php?frameon=yes&referer=http%3A//www.ssgt.net/discuz/viewthread.php%3Ftid%3D540
今天收到港福堂發起投訴中大學生報的電郵,內容和投訴表格見下和附表。不知是否因為沒有太多人看過中大學生報,所以沒有太多人投訴,相反,投訴聖經則較容易,但基督徒真的要更把勁,反基督教的人是那麼容易一呼千應,不消一兩天便可以有1800人立刻行動反聖經,恐怕教會要發起行動時,也不會一下子有過千基督徒會立刻回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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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政府「影視及娛樂事務處」及「淫褻物品審裁處」對於其早前把《中大學生報》的2月及3月號評為「第二類不雅物品」而承受著巨大輿論壓力;而在本月15日起,更有網民把《聖經》牽涉在內,向「影視及娛樂事務處」投訴《聖經》為「不雅」,要求把《聖經》送檢,故此我們在行動上的回應實在是責無旁貸。
根據今天中午最新數字,現時對《中大學生報》之投訴不足200宗,而投訴《聖經》為「不雅」已差不多達1,800宗;故現籲請各位立即行動,繼續對《中大學生報》作出投訴,以聲援「影視及娛樂事務處」及「淫褻物品審裁處」早前之裁決。現付上投訴表格供兄姊填寫〈見附件〉,內容可參照以下資料:
個人資料:請自行填寫
投訴詳情:投訴《中大學生報》情色版含有不雅成份。
另可選取以下部份〈或自行撰寫〉,加入詳情之內:
1.以輕佻的態度,借問卷之名而追訪偷窺人家做愛、甚至是繪形繪聲地描述其過程,充滿挑挑釁性,非常不雅。
2.作者借問卷之名主張亂倫、性虐待及人獸交,內容充滿淫褻意味,刻意衝擊社會倫理。
3.以性問答信箱掩飾挑起變態性慾的的動機,違反社會道德倫理。
最後請緊記簽署,然後傳真至2827-2893,謝謝各位合作。
行動刻不容緩,讓我們一同堅守著神託負給我們在地上的角色,為祂作鹽作光。
May 21, 2007 at 3:15 pm
搬上一大堆理由、引証、歷史、文獻、聖經, 就是為自己脫罪。以別人的行為(錯)以減低、比較自己的錯。
總括、簡單說明動機, 就是認為別人對自己的懲罰過重, 因為認為自己罰不至此
錯就是錯, 別人錯是別人事。 再強詞、再爭論只會令事情更槽糕。與其爭做對的事, 不如做對的人
May 21, 2007 at 10:50 pm
只係想講,網站連結可否精簡少少,想轉貼此內容,但 http://wanszezit.wordpress.com/2007/05/21/%e6%9c%89%e9%87%8e%e7%9d%87%ef%bc%81/
太長了,用tinyurl改短了 http://tinyurl.com/2d5wgu .
May 22, 2007 at 4:49 pm
聖經色情
哥哥強姦妹妹、女兒迷姦爸爸、輪姦、碎屍、滅門血案、大屠殺、婦孺照殺……以上情節,並非出自四仔或者三級恐怖片,而是出自隨處可得的聖經!
有教徒認為以下色情部份都是比喻。先當它們真的是比喻,那為甚麼耶和華要用那麼色情的比喻?不論是否比喻,只要是色情的句子也不適合兒童閱讀吧!
以下內容節錄自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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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我必揭你裙仔,等你比人睇晒
那鴻書
3:5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與你為敵.我必揭起你的衣襟(skirts)、蒙在你臉上、使列國看見你的赤體、使列邦觀看你的醜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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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戀壯健如驢精多如馬的情人,就會諗起幼年的淫事,擁抱你的懷、撫摸你的乳
以西結書
23:20貪戀情人、身壯精足、如驢如馬。
23:21這樣、你就想起你幼年的淫行.那時、埃及人擁抱你的懷、撫摸你的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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佢顯露淫行,又顯露下體,我就甩佢,好似之前甩佢家姐咁
以西結書
23:17巴比倫人就來登他愛情的床與他行淫玷污他.他被玷污、隨後心裡與他們生疏。
23:18這樣、他顯露淫行、又顯露下體.我心就與他生疏、像先前與他姐姐生疏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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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自己個二奶人地輪姦,然後自己再將佢碎屍
士師記
19:24我有個女兒、還是處女、並有這人的妾、我將他們領出來任憑你們玷辱他們、只是向這人不可行這樣的醜事。
19:25那些人卻不聽從他的話.那人就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給他們、他們便與他交合、終夜凌辱他、直到天色快亮纔放他去。
19:26天快亮的時候、婦人回到他主人住宿的房門前、就仆倒在地、直到天亮。
19:27早晨、他的主人起來開了房門、出去要行路、不料那婦人仆倒在房門前、兩手搭在門檻上。
19:28就對婦人說、起來、我們走罷.婦人卻不回答。那人便將他馱在驢上、起身回本處去了。
19:29到了家裡、用刀將妾的屍身切成十二塊、使人拿著傳送以色列的四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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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邊個成日姣屎凳篤,就罰佢生瘡冇褲褲/裙仔著
以賽亞書
3:16耶和華又說、因為錫安的女子狂傲、行走挺項、賣弄眼目、俏步徐行、腳下玎璫.
3:17所以主必使錫安的女子頭長禿瘡、耶和華又使他們赤露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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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人羅得:你不如搞我兩個女啦!佢地仲係處黎架!
創世紀
19:5呼叫羅得說、今日晚上到你這裡來的人在哪裡呢.把他們帶出來、任我們所為。
19:6羅得出來、把門關上、到眾人那裡、
19:7說、眾弟兄請你們不要作這惡事。
19:8我有兩個女兒、還是處女、容我領出來任憑你們的心願而行、只是這兩個人既然到我舍下、不要向他們作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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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地個妹仲未有胸,有人求婚點算?
雅歌
8:8 我們有一小妹、他的兩乳尚未長成.人來提親的日子、我們當為他怎樣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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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兩個胸好似兩棟樓
雅歌
8:10 我是牆、我兩乳像其上的樓.那時我在他眼中像得平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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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下體的聖經故事
歷代志上
19:4哈嫩便將大衛臣僕的鬍鬚剃去一半、又割斷他們下半截的衣服、使他們露出下體、打發他們回去。
以賽亞書
20:4照樣、亞述王也必擄去埃及人、掠去古實人、無論老少、都露身赤腳、現出下體、使埃及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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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姦妹妹
撒母耳記下
13:10暗嫩對他瑪說、你把食物拿進臥房、我好從你手裡接過來喫.他瑪就把所作的餅、拿進臥房、到他哥哥暗嫩那裡。
13:11拿著餅上前給他喫、他便拉住他瑪、說、我妹妹、你來與我同寢。
13:12他瑪說、我哥哥、不要玷辱我.以色列人中不當這樣行.你不要作這醜事。
13:13你玷辱了我、我何以掩蓋我的羞恥呢。你在以色列中也成了愚妄人.你可以求王、他必不禁止我歸你。
13:14但暗嫩不肯聽他的話.因比他力大就玷辱他、與他同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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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女兒唯有迷姦爸爸
創世紀
19:31大女兒對小女兒說、我們的父親老了、地上又無人按著世上的常規、進到我們這裡.
19:32來、我們可以叫父親喝酒、與他同寢.這樣、我們好從他存留後裔。
19:33於是那夜他們叫父親喝酒、大女兒就進去和他父親同寢.他幾時躺下、幾時起來、父親都不知道。
19:34第二天、大女兒對小女兒說、我昨夜與父親同寢、今夜我們再叫他喝酒、你可以進去與他同寢.這樣、我們好從父親存留後裔.
19:35於是那夜他們又叫父親喝酒、小女兒起來與他父親同寢.他幾時躺下、幾時起來、父親都不知道。
19:36這樣、羅得的兩個女兒、都從他父親懷了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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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處女,罰錢了事,仲可以娶左佢
申命記
22:28若有男子遇見沒有許配人的處女、抓住他與他行淫、被人看見、
22:29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因他玷污了這女子、就要娶他為妻、終身不可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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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說:「除衫!除鞋!」就係咁,以賽亞就光脫脫o左三年!
以賽亞書
20:2那時耶和華曉諭亞摩斯的兒子以賽亞說、你去解掉你腰間的麻布、脫下你腳上的鞋.以賽亞就這樣作、露身赤腳行走。
20:3耶和華說、我僕人以賽亞怎樣露身赤腳行走三年、作為關乎埃及、和古實的預兆奇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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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王露體、就好似輕賤人無恥露體一樣、好大o既榮耀阿!
撒母耳記下
6:20大衛回家要給眷屬祝福。掃羅的女兒米甲、出來迎接他、說、以色列王今日在臣僕的婢女眼前露體、如同一個輕賤人無恥露體一樣、有好大的榮耀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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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叫你阿媽收起臉上的淫像、胸間的淫態,免得我除佢衫衫
何西阿書
2:2 你們要與你們的母親大大爭辯、.因為他不是我的妻子、我也不是他的丈夫.叫他除掉臉上的淫像、和胸間的淫態.
2:3 免得我剝他的衣服、使他赤體與纔生的時候一樣、使他如曠野、如乾旱之地、因渴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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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衛:比返個老婆我!佢係我用一百塊包皮買架!
撒母耳記下
3:14 大衛就打發人去見掃羅的兒子伊施波設、說、你要將我的妻米甲歸還我.他是我從前用一百非利士人的陽皮(foreskins)所聘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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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亂大家庭之大婆細婆爭寵記
創世紀
29:31耶和華見利亞失寵、〔原文作被恨下同〕就使他生育.拉結卻不生育。
29:32利亞懷孕生子、就給他起名叫流便、〔就是有兒子的意思〕因而說、耶和華看見我的苦情、如今我的丈夫必愛我。
29:33他又懷孕生子、就說、耶和華因為聽見我失寵、所以又賜給我這個兒子.於是給他起名叫西緬。〔就是聽見的意思〕
29:34他又懷孕生子、起名叫利未、〔就是聯合的意思〕說、我給丈夫生了三個兒子、他必與我聯合。
29:35他又懷孕生子、說、這回我要讚美耶和華、因此給他起名叫猶大.〔就是讚美的意思〕這纔停了生育。
30:1拉結見自己不給雅各生子、就嫉妒他姐姐、對雅各說、你給我孩子、不然我就死了。
30:2雅各向拉結生氣、說、叫你不生育的是 神、我豈能代替他作主呢。
30:3拉結說、有我的使女辟拉在這裡、你可以與他同房、使他生子在我膝下、我便因他也得孩子。〔得孩子原文作被建立〕
30:4拉結就把他的使女辟拉給丈夫為妾、雅各便與他同房。
30:5辟拉就懷孕給雅各生了一個兒子。
30:6拉結說、 神伸了我的冤、也聽了我的聲音、賜我一個兒子、因此給他起名叫但。〔就是伸冤的意思〕
30:7拉結的使女辟拉又懷孕、給雅各生了第二個兒子。
30:8拉結說、我與我姐姐大大相爭、並且得勝.於是給他起名叫拿弗他利。〔就是相爭的意思〕
30:9利亞見自己停了生育、就把使女悉帕給雅各為妾.
30:10利亞的使女悉帕給雅各生了一個兒子.
30:11利亞說、萬幸、於是給他起名叫迦得。〔就是萬幸的意思〕
30:12利亞的使女悉帕又給雅各生了第二個兒子.
30:13利亞說、我有福阿、眾女子都要稱我是有福的.於是給他起名叫亞設。〔就是有福的意思〕
30:14割麥子的時候、流便往田裡去尋見風茄、拿來給他母親利亞.拉結對利亞說、請你把你兒子的風茄給我些。
30:15利亞說、你奪了我的丈夫還算小事麼、你又要奪我兒子的風茄麼。拉結說、為你兒子的風茄、今夜他可以與你同寢。
30:16到了晚上、雅各從田裡回來、利亞出來迎接他、說、你要與我同寢、因為我實在用我兒子的風茄、把你雇下了。那一夜雅各就與他同寢.
30:17 神應允了利亞、他就懷孕、給雅各生了第五個兒子。
30:18利亞說、 神給了我價值、因為我把使女給了我丈夫.於是給他起名叫以薩迦。〔就是價值的意思〕
30:19利亞又懷孕、給雅各生了第六個兒子。
30:20利亞說、 神賜我厚賞、我丈夫必與我同住、因我給他生了六個兒子.於是給他起名西布倫。〔就是同住的意思〕
30:21後來又生了一個女兒、給他起名叫底拿。
30:22 神顧念拉結、應允了他、使他能生育。
30:23拉結懷孕生子、說、 神除去了我的羞恥.
30:24就給他起名叫約瑟、〔就是增添的意思〕意思說、願耶和華再增添我一個兒子。
May 22, 2007 at 4:51 pm
聖經性別歧視(註2):女人要聽晒老公話
以弗所書
5:22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
5:23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
歌羅西書
3:18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這在主裡面是相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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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性別歧視(註2):女人一係包住個頭,一係就剃光頭
歌林多前書
11:5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
11:6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著頭。
11:7男人本不該蒙著頭、因為他是 神的形像和榮耀、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
11:8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
11:9並且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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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性別歧視(註2):女人唔准講野!有乜事返屋企同老公講啦!
歌林多前書
14:34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他們說話.他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
14:35他們若要學甚麼、可以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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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性別歧視(註2):女人要聽聽話話,因為當初係女人被引誘的
提摩太前書
2:11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的順服。
2:12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他轄管男人、只要沉靜。
2:13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
2:14且不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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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性別歧視(註2):聖經當女人係貨物,係戰利品
士師記
21:12他們在基列雅比人中、遇見了四百個未嫁的處女、就帶到迦南地的示羅營裡。
21:13全會眾打發人到臨門磐的便雅憫人那裡、向他們說和睦的話。
21:14當時便雅憫人回來了、以色列人就把所存活基列雅比的女子給他們為妻、還是不夠。
21:20就吩咐便雅憫人說、你們去、在葡萄園中埋伏、
21:21若看見示羅的女子出來跳舞、就從葡萄園出來、在示羅的女子中各搶一個為妻.回便雅憫地去。
21:23於是便雅憫人照樣而行、按著他們的數目從跳舞的女子中搶去為妻、就回自己的地業去、又重修城邑居住。
民數記
31:17所以你們要把一切的男孩、和所有已嫁的女子、都殺了。
31:18但女孩子中、凡沒有出嫁的、你們都可以存留他的活命。
31:32除了兵丁所奪的財物以外、所擄來的、羊六十七萬五千隻.
31:33牛七萬二千隻.
31:34驢六萬一千匹.
31:35女人共三萬二千口.都是沒有出嫁的。
申命記
20:14惟有婦女、孩子、牲畜、和城內一切的財物、你可以取為自己的掠物、耶和華你 神把你仇敵的財物賜給你、你可以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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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性別歧視(註2):M的女人不潔淨,摸到她的人不潔淨,連摸佢摸過的物件的人都不潔淨,M完要贖罪
利未記
15:19女人行經、必污穢七天.凡摸他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15:22凡摸他所坐甚麼物件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15:24男人若與那女人同房、染了他的污穢、就要七天不潔淨.所躺的床、也為不潔淨。
15:28女人的漏症若好了、就要計算七天、然後纔為潔淨。
15:29第八天要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帶到會幕門口給祭司。
15:30祭司要獻一隻為贖罪祭、一隻為燔祭、因那人血漏不潔、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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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性別歧視(註2):生仔多的女人才值得老公愛?!
創世紀
29:31耶和華見利亞失寵、〔原文作被恨下同〕就使他生育.拉結卻不生育。
29:32利亞懷孕生子、就給他起名叫流便、〔就是有兒子的意思〕因而說、耶和華看見我的苦情、如今我的丈夫必愛我
May 22, 2007 at 4:53 pm
基基(基督教不教旨主義)之可怕, 你自己自一看吧.
May 22, 2007 at 5:21 pm
自己在這事的一些愚見(quote from my blog):
聖經本身是一本敘事書,教徒來說是歷史書,非教徒來說是一本文學作品.當中有些經文內容所說的事是現代社會所不容,是不容否認的事實.
現在,有些社會上的人要求聖經要入膠袋.有人認為理所當然(因為當中有”現代社會所不容”的事),有人認為聖經本意導人向善,不應”斷章取意”.正所謂”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個人認為,沒有其中一方的人是錯的.
錯在何方???
錯的是人們愛以自己的道德尺來度一件事,之後不能包容其他人的看法, 要用自己的道德來judge另一個人的道德,這樣做是一定會出問題的,因為世上從來沒有所謂絕對的客觀.
舉一個大家也會明白的例子:一支有一寸長的牙簽,A話支牙簽是一寸長,但B話佢是2.6CM.是A對還是B對?根本沒有對/錯,因為”單位”是人所自定的,與牙簽本身有多長無關.乜單位根本無意思.
香港錯就在成立了”淫審處”審淫.淫不淫根本從來無reference point,無從可審,審來做乜?
如果聖經入左袋…
對我來說,萬一聖經真係入左膠袋,我會認為無所謂, 因為自己會一下就立即將個膠袋放入廢紙箱,照看可也(正如大家看>漫畫時一樣).”審淫”際度,不是証明香港道德高, 而是証明香港人笨,因為根本一直都是”形同虛設”.
沒有了”淫審處”…
有人話,那沒有了”淫審處”的審淫,社會沒有了reference point,香港會道德倫亡.道德在那?
個人認為, 要真正提高道德水平,只有教導下一代要有”自己的”分辯是非之心,因為道德在每個人自己心中, 是人人也不同的.
怎教導下一代???
方法是是”好又要教,壞的都要見識下”.要知道,壞事(有些人自己定意為壞的事)永遠禁不了,只會令人對壞事好奇,再去試做,結果更加差.問下你:”婚前性行為”,你認為唔講好定教後生仔們一定要用condom好?
May 23, 2007 at 11:27 am
其實呢件事各方都做得唔好,,學生中大同傳媒..我認同王晶所言,做得差就係錯,始終性和飲食不同,說得不好隨時會變成性騷擾,這次中大學生出問卷出得差,引起人反感投訴,已經係錯啦.仲要死不認錯,反將矛頭指向他人,說人打壓學術言論自由.傳媒一是誇大學生犯的錯,一是像全民開講入面那班人,一味偏幫學生,說得他們有多偉大,用點腦子看看問卷就知道,內裹有多少學術成份?大學生還小嗎?本人是中學生都看得出問題帶假設性(你最想和什麼動物做愛?),最離譜莫過於淫審處,誰都看出雙重標準.但現在一味找聖經入面不雅之處有什麼用?不如一同支持聖經作修訂,為某些章節加上註釋,畢竟聖經都是想導人向善.同樣地也鼓勵中大學生以後出版小心用語,總比執住一個過錯不停罵好吧
June 8, 2007 at 10:44 am
最先提出”太陽中心論”(heliocentrism)的並不是伽利略(Galileo), 而是比他早一世紀的哥白尼(Copernicus), 伽利略後來將這學說推廣至教廷,遭受強烈反對並被迫懺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