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照風暴的最大教訓是揭露虛偽(李怡)
阿嬌終於站出來面對傳媒與公眾了。她是遲早一定要出來的,因為她不會願意放棄她的演藝事業,她所屬的公司也不想放棄這隻生金蛋的鵝。她說,她以前很天真很,但現在已長大了。短短幾句話,她沒有承認做錯過甚麼,但實際上已承認淫照不是移花接木的合成照了。
事實上,阿嬌以前並不天真,並不,她的天真無邪的小天使形象,是假扮出來的。她前年在偷拍事件後痛哭流涕,表示以後無顏面對視她為偶像的小朋友。她有一次看到兩個影星接吻,表示很惡心,說自己不會這樣做。她出席由大衞城文化中心主辦的「貞潔校園開學禮」,明確表示拒絕婚前性行為。她說這些話的時候(06年),同時在拍淫照。本報留言網中,有人說:「大家鄙視的不是你的放蕩,而是你的虛偽。」
這句話可說一語中的。事實上,虛偽的不僅是阿嬌一人,而是她所屬的英皇娛樂集團,這集團在淫照曝光的第一天,即聲明這些照片是「不法分子」用「移花接木的手法製造」的,並即時報警。虛偽的還有演藝人協會,這個協會在前年阿嬌被偷拍背部的事件中,表現出群情洶湧,面對這次的淫照風暴卻說「不單是娛樂圈的悲哀,亦是香港人的悲哀」。但除了悲君亦自悲、深恐自己的私隱也被曝光的演藝人,除了淫照涉及的藝人,絕大多數香港人在此淫照事件中有何悲哀?娛樂圈個別人的悲哀,何以要拉香港人下水陪一路哭呢?
虛偽的還有警方。未經淫審處對淫照作裁定,警方已拘捕發放一張淫照的網民鍾亦天,並要未經審訊就關押他八個星期。明明是警方為阻嚇網民流傳淫照的行動,卻又妄言鍾亦天另涉詐騙案,因兩宗不相干案件遭還柙,實前所未聞。這是執法的虛偽。警務處長鄧竟成自行「釋法」,宣稱藏有淫照「意圖發放」也違法,警方的阻嚇意圖更為明顯。
警方的虛偽還在於早已知道淫照的源頭是陳冠希的電腦,還要到處找源頭。為甚麼不直接傳訊陳冠希,要求他交代事件,看淫照是偷拍還是被拍者知情下所拍?淫照曾交給甚麼人?怎樣流傳出去?已知源頭卻不找源頭,反而「周街拉人」,更顯示警方執法不公而偽善。
虛偽的還有部份傳媒。它們打道德的旗號,不但批評藏有淫照,觀看淫照者,甚至還批評報道淫照風暴的傳媒,指摘刊登經過剪裁的照片。揭發事實真相,應是傳媒的本份。尤其是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或打扮成純情小天使的藝人,揭發他們的真面目正是為那些被偶像愚弄的Fans敲響警鐘,告訴他們這些人的虛偽本性,使他們醒悟。
淫照風暴牽引出社會上的種種虛偽,很可能是促使「奇拿」在每一個虛偽表現之後發放更多淫照,並不斷使淫照尺度升級的原因之一。淫照風暴告訴我們,有些人認為,只要關起門來,只要不被人知道,或只要沒有具體的事實(照片)呈現在公眾面前,是甚麼髒事都可以做的,是甚麼謊話都可以說的,是甚麼虛偽的姿態都可以擺出來的。
虛偽是甚麼?法律上的虛偽陳述,指的是用語言或行為作出已知與事實不符的任何表示,通俗地說,是指一些使人誤解或欺騙性的陳述。淫照風暴所帶來的一系列虛偽言行,使人渾然覺得香港已成了一個虛偽城市。
幸而仍有清醒的、堅持揭示真相的傳媒。幸而有網民,特別是前天向虛偽的警方抗議的示威網民。
February 13, 2008 at 5:49 pm
企業為產品、服務建立品牌、建立形象,漫山遍野的宣傳… 這一切一切的商業策略,全部都有意無意地使人誤解。做生意的,應該全部都有所認識吧。
掩飾自己對上司的不滿、到街市買菜講價、對要求多多的客戶微笑,也不是全屬虛偽嗎?!
打“道德”旗號也好,打“打道德” 旗號也好,虛偽根本就是人性,是保護自己的天性。
好了,虛偽揭露了,又如何?人又真的認識虛偽嗎?更重要的是,人可以認識自己的虛偽嗎?李怡先生,對不起,小弟今次很不同意你。
February 13, 2008 at 5:51 pm
absolutely agree with 李怡’s point of view. But I have a few more points to make.
To certain extent or to SOME people’s eyes, the photos are indecent and probably disgusting. It depends on how you view them and your own moral values. But I am utterly disgusted by the way Gillian, Edison, EEG and the law enforcers deal with this series of unfortunate events. I think their hypocritic attitude (虛偽) is truly disgusting by ANY standards.
“她以前很天真,但現在已長大了”
If I was an ignorant and innocent kid and didn’t look into the details, I could have been misled by the mainstream media and believed Gillian was brave enough to speak out about these photos. How the hell has she been brave? If she was brave, she should have admitted that
1. she was silly and naïve enough to think her fans would believe she was a innocent virgin.
2. she has grown by committing pre marital sex and losing her virginity
3. EEG has lied to the public about the authenticity of photos
4. she has lied several times in the public by denouncing pre-marital sex and declining the claims that she was close to Edison Chen (unverified source : http://evchk.wikia.com/wiki/%E9%8D%BE%E6%AC%A3%E6%A1%90)
To sum up, EEG and her should admit that they set up a bad example to the kids and urge her teenage fans not to follow.
Just as some people put it, the word “crisis” in Chinese is made up of two characters, “danger” and “opportunity”. EEG and Gillian could have thrived on this challenge and turned this threat (or “danger) into opportunity, either in positive or negative way. However it seems like the narrow minded management have missed this opportunity.
February 13, 2008 at 10:46 pm
我呢次好同意李怡的文章
因為她原本做出來的純情係商業性的
但…當佢地藝人的形象深入小朋友心靈
而她做出來的行為
大家仲布沒有聲出嗎??
我當日一睇這些相片
都覺得同平時的她唔係同一個人
平時她的天真,純情係製造出來嗎???
希望大家反思一下,但應該係現在年輕一代去反思?她這種人仲可以出來騙 人嗎?
February 13, 2008 at 11:08 pm
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藝人幕前幕後,可以是兩個不同的面孔。銀幕英雄可能是大壞蛋,但幕前奸人卻反而是真正君子。李怡在傳媒幹了幾十年,怎麼連這些ABC的事也不懂。
我一直以為最虛偽的人是:藝人及政客
今天應該加多一樣:生果報人
李怡說亞嬌參加大衞城文化中心主辦的「貞潔校園開學禮」,明確表示拒絕婚前性行為。未知是李怡沒有查察資料來源,還是生果報要老屈亞嬌,明報已經否定亞嬌有參加此活動。請參考:http://sickgambler.blogspot.com/2008/02/blog-post_13.html
最可笑(應該是可恥)的,是今日生果報有更正啟事(不是道歉啟事),說亞嬌沒有參加該活動(可能因為明報的聲明而知錯),但就沒有收回老屈亞嬌:「明確表示拒絕婚前性行為」的說話。
很多藝人都很虛偽,但生果報人為求目的,五十步笑百步,同樣虛偽
February 14, 2008 at 12:50 am
to 波蘿游, who said “李怡在傳媒幹了幾十年,怎麼連這些ABC的事也不懂” ?
February 14, 2008 at 10:45 am
藝人只是這些娛樂公司的商品, 公司將他們包裝成純情玉女, 陽光少年, 性感小野貓, 諸如此類, 只是為了迎合市場需要, 他們所講的說話, 就只是公司安排的講稿.
如其說他們虛偽, 不如承認我們自己是”天真及傻”, 誤以為他們的內在和他們的外在包裝是一樣, 所以, 我們都需要”長大”! 不能將責任推卸給他們. 娛樂圈買淫接客的新聞常有, 難道, 李怡先生, 你真是這麼純情和天真?
傳媒真是為了真相嗎? 沒有一點私心? 這是什麼真相呢? 有人的資料從電腦中被盜取, 為什麼只集中登相片, 描述藝人的私生活. 不是為了銷量嗎? 所有的報章都是一個商業機構. 別這樣天真吧.
網友, 又不是為了本身的利益嗎?
商品不符宣傳的成效, 可以向消費者委員會投訴. 現在這些娛樂圈的”商品”不符, 大部份就只有口誅筆伐. 但應該像金庸管理明報時代有一句標語在副刊, 是”意見大可自由, 事實不能歪曲”.
February 14, 2008 at 11:50 am
值得推介毓民今星期響 myradio 的節目中有關明星照片事件。偽人事件令偽善傳媒更加暴露自己是走市場供求,新聞價值 =/= 良心道德。如程翔新年前獲釋(不是假釋,不是保外就醫,是提早獲釋)傅媒頭版得四分之一格,明星照打黑格的面積比它更大。財爺派糖,國內雪災,呢o的唔係比幾個明星的混亂關係更具有社會性,更有新聞價值嘛?打開報紙,A 版又係, C 版又係,初一初二初工仲要縮紙,真係好鬼悶。
February 14, 2008 at 1:27 pm
社評人是評論時事,李怡先生自己個人認為演藝偶像是如何,這是並不重要的。他只需理性地分析社會上的客觀現像便可以。
在每年的中小學生偶像調查中,有一半學生的偶像是明星人士,並以他們作為學習對像。這就是客觀事實。
如果阿嬌是張曼玉這類藝術工作者,把工作和私生活分得很開,我們當然無權批評阿嬌的閏房事。但阿嬌在露 bra 帶的事件中,以小學生的偶像自居,並且她也曾經以自己的知名度做一些非本行的事,例如支持廿三條及葉劉。她切頭切尾當自己是偶像級。別人對她的道德操守當然會比其他人為高。
如果她正正經拍拖及有婚前性行為,其他人都不會有這大的反彈。但她勾引他人的男友,自拍春宮照,制服誘惑等等,這是否小學生偶像的行為嗎?
February 14, 2008 at 2:14 pm
“但她勾引他人的男友,自拍春宮照”
賭徒, 請「有三分事實, 講三分話」。
謝謝!
February 14, 2008 at 2:46 pm
“大家鄙視的不是「你」(按上文下理, 應該是指阿嬌)的放蕩,而是你的虛偽”
如果給予或接受「口交」、「在酒店房間拍性感照」等如「放蕩」, 則香港很多女孩子都「放蕩」。 大家不妨反思阿嬌單就「口交」及「在酒店房間拍性感照」拍照是否就是「放蕩」? (拍床照是愚蠢, OK. 但不是放蕩) 藝人「形象」是要經營、塑造的, 這點跟一般百姓不同。 如果不是照片被揭穿, 阿嬌還是要繼續經營自己的形象, 因為這是她「搵食」的「手段」。如果 Freeze 女子三人組, 在台下幕後均是好女孩/拒絕婚前性行為, 只在台上以放浪形象示人, 我們會說她們虛偽嗎? 今次事件是阿嬌「經營」失敗, 「形象」破產, 不符「虛偽」一詞平常之所指。是故阿嬌在今次事件中「既非放蕩, 亦無虛偽」, 只是沒有防人之心! 而且阿嬌亦是一個很大的受害人, 現竟還要承受公審無理批評, 真難接受!
February 14, 2008 at 2:56 pm
照片由03年至06年,期間EDISON 的正印是 BOBO 及 VINCY,阿嬌肯同 EDISON,除非是明賣明買的賣淫行為,否且不是勾引他人的男友,是什麼嗎?
February 14, 2008 at 2:59 pm
相片無法得知誰人拍,但阿嬌是正視鏡頭的,合作地拍照的,我說她「自拍」有何不對?身為小學生的偶像自制春宮照是恰當嗎?
February 14, 2008 at 3:04 pm
到底是 Edison 挑逗阿嬌在先, 還是阿嬌勾引Edison, 相信暫時我和你都不知道。
February 14, 2008 at 3:12 pm
“身為小學生的偶像自制春宮照是恰當嗎?”
先不回答你這個問題, 試問一下「身為小學生的老師自制春宮照是恰當嗎?」「 身為小學生的校長自制春宮照是恰當嗎?」 自制春宮照有甚麼問題呢? 我們不是在問「身為小教徒的牧師自制春宮照是恰當嗎?」, 因為牧師背負道德傳承責任, 自制春宮照肯定不恰當。但為甚麼身為偶象就不能自制春宮照呢?
February 14, 2008 at 4:49 pm
新賭徒:
What you are saying is that there’s nothing 恰當 or not and it is only a matter of legality.
So all people can do whatever they would like to as long as they are legal?
I can’t a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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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 according to your “牧師背負道德傳承責任”, I should say “阿嬌是小學生偶像,她背負道德責任”.
February 14, 2008 at 5:29 pm
一些簡單顯淺的道理http://www.mingpaoweekly.com/htm/20080213/med1.htm
February 14, 2008 at 5:38 pm
牧師, 神父等是一個宗教職業, 其職業有一套教義去規範他們的行為, 以身教去教養信徒. 不同宗教有其不同的道德標準. 好似摩門教及回教, 就容許一夫多妻.
一個藝人是一種職業, 就好像你和我有一份職業, 放工後就可以做我們自己喜歡的事. 只是你們當他們是偶像, 將理想化的標準套上他們, 神化你們的偶像.
February 14, 2008 at 5:44 pm
“阿嬌是小學生偶像,她背負道德責任”
請樣好說。 一男一女, 關上門口交和拍春宮照就屬於「不道德」嗎? 小學生偶像就不能和男人口交和拍春宮照嗎? 如果春宮照是「你情我願」的(哪管兩人是大/中/小學生偶像), 衡量過外洩的機會後覺得可能性極極極微(只能說這判斷錯誤), 留待將來回憶, 都是「不道德」嗎? 可能很多人覺得口交和拍床照嘔心, 從而批評口交和拍床照不道德, 但不能排除世上有人覺得享受啊! 私人珍藏, 鑑賞留念, 有何不道德呢? 盜取資料及發放的人才是不道德啊!
February 14, 2008 at 6:36 pm
“幸而仍有清醒的、堅持揭示真相的傳媒”
http://blog.hoiking.org/pictures/2008/02/Taiwan.Apple_Frontpage_20080212.jpg
February 14, 2008 at 6:59 pm
一個藝人是一種職業, 就好像你和我有一份職業, 放工後就可以做我們自己喜歡的事. 只是你們當他們是偶像, 將理想化的標準套上他們, 神化你們的偶像??
阿嬌是小學生偶像,她背負道德責任 and money earning potential as: Agree, because they earn huge amount of money based on deliberately create herself (themselves) as 小學生偶像 (as She mentioned this point several times in several occasions).
so, 一個藝人是一種職業, 就好像你和我有一份職業, 放工後就可以做我們自己喜歡的事. 只是你們當他們是偶像, Disagree, since they deliberately create this image (an image creation in terms of marketing) — fine, if the advertisement is selling what it claims (otherwise, this is called a deception) 藝人’s image building = advertisement as 小學生偶像; 放工後–>{照片由03年至06年,期間EDISON 的正印是 BOBO 及 VINCY,阿嬌肯同 EDISON,除非是明賣明買的賣淫行為,否且不是勾引他人的男友,是什麼嗎? Agree] = Product that the advertisement sells. Now it is opposite then it is a deception = violating the very “basic human rights of the publics”.
Or we can go to consumer council. Or we can say to Gil and her company gave untruthful claims at the beginning (saying the photo are false despite she knew they are true, which is not true) (saying the photo are taken without being known, but that she look at the camera and set good posts).
Idols are taking advantage of the fact that they are being idolized, they know it, and wield it to make money. We are already very lenient since we never ask a hero in a film to act as hero in his real life, but at least he can’t be a murderer.
February 14, 2008 at 7:49 pm
真真正正, 完完全全, 表裹合一的人不會多, 大家不要對gil要求太多吧. 好好利用今次事件教育家中小孩吧.
February 14, 2008 at 10:01 pm
今次 “Edisongate” 事件的如火一發不可收拾,助燃劑有以下幾樣野︰
中國人對性的忌諱;
對藝人的道德情操要求;
低估互聯網的傳播威力;
可以比較的,我想到就是克林頓的「拉鍊門」事件。
February 14, 2008 at 10:06 pm
外表斯文,內裡 open,可能係自己用來調較心理方面的平衡。大家有無發現,好多人在網上的形象往往同真人在生活上的形象很不同。在虛擬世界上大家極盡努力地去講衰o野,爆粗傳咸相,在事實上佢可能係校長,係警察,係教師。「網絡實名制」如果真係推出,互聯網唔會好似而家咁好玩。
February 15, 2008 at 12:29 am
床照、移花接木、鍾亦天收押八周、一哥言論、黃sir 買大開細、譚校長言論、朋友傳相無犯法、網民遊行、阿嬌開腔、李怡評論、海外傳媒頭版報導、壹周刊出 “Book C”, 鍾亦天發報「淫照」被評為不雅…
陶傑話齋, 倒瀉屎不是新聞, 但途人圍觀(拿放大鏡觀看、議論紛紛)才是新聞。
「床照門」另一「高潮」將於日內由陳冠希回港掀起, 警方如何處理將成焦點。 柏芝、BoBo 尚未露面, 奇拿仍未捕獲, 恐怕此事報導將延長至二月底, 更多變數隨時令風波焦點再轉向, 始作俑者回港, 令人開始擔心快將有嚴重暴力事件發生, 亦怕有人會一時開不看, 做出傻事, 無論如何, 對「明星」、歌迷影迷、警方、網民… 怎也不會出現皆大歡喜的結局。
February 15, 2008 at 7:39 pm
今次事件,最初有人報警,指旗下藝人被人以移花接木方式將淫照於網上發放,警方火速跟進,放在頭條,尚算合理。但迄今所謂「移花接木」根本是笑話。
February 15, 2008 at 9:53 pm
其實真的很怕有人會一時開不看, 做出傻事來!!
February 15, 2008 at 11:58 pm
From Feb 15 陳也 Apple Daily article
陳 冠 希 打 算 出 來 面 對 傳 媒 , 決 定 正 確 , 成 年 男 人 與 成 年 女 人 你 情 我 願 發 生 的 事 , 應 當 速 戰 速 決 有 個 說 法 。 他 怎 樣 解 畫 , 背 後 大 把 公 關 軍 師 路 , 男 女 有 別 , 相 信 他 不 會 蠢 到 學 阿 嬌 , 一 味 扮 天 真 無 邪 , 當 市 民 。
事 件 還 會 糾 纏 下 去 , 沒 辦 法 。 但 電 腦 行 業 是 風 波 的 主 謀 , 假 如 業 界 不 自 愛 , 以 後 叫 誰 相 信 電 腦 從 業 員 , 拿 電 腦 去 維 修 和 download 軟 件 等 同 引 蛇 入 屋 , 用 家 為 了 自 保 , 會 透 過 網 上 訂 購 新 腦 , 本 地 薑 電 腦 市 場 實 聽 執 笠 。 垃 圾 堆 填 區 也 要 為 舊 腦 費 神 , 形 成 雙 輸 敗 局 , 這 將 是 社 會 資 源 的 大 浪 費 , 業 界 墮 落 , 這 樣 的 噩 夢 很 快 出 現 。
警 方 當 初 高 調 封 艇 拉 人 , 一 哥 口 不 擇 言 得 罪 全 港 網 民 , 他 們 之 間 的 恩 怨 不 會 平 息 。 搵 代 罪 羔 羊 不 是 法 治 而 是 人 治 社 會 的 通 病 , 香 港 現 狀 大 陸 化 與 否 , 就 要 睇 一 哥 和 官 場 無 數 一 哥 翻 版 的 治 港 態 度 。 這 方 面 , 一 葉 知 秋 , 我 是 蠻 悲 觀 的 。 可 是 網 民 也 很 卑 鄙 , 互 傳 床 照 純 屬 過 癮 , 跟 網 絡 自 由 真 義 不 能 掛 鉤 。 試 問 如 果 是 網 民 阿 媽 和 姐 妹 女 友 是 床 照 主 角 , 網 民 還 會 義 無 反 顧 下 載 後 上 街 示 威 嗎 ? 網 民 封 陳 冠 希 做 世 紀 賤 男 , 但 自 己 藏 頭 縮 尾 欣 賞 評 彈 別 人 的 床 照 , 這 批 港 男 也 算 是 「 半 世 紀 賤 男 」 有 凸 了 。 港 女 交 上 陳 冠 希 做 男 友 , 是 超 死 蠢 天 真 ; 若 然 死 心 塌 地 愛 上 淫 人 照 片 的 核 凸 網 民 , 則 是 行 衰 運 撞 邪 , 趕 快 去 攝 太 歲 救 命 。
February 17, 2008 at 11:57 pm
‘玉女’的形象及定義不是公眾硬要阿gill做的, 這是她及她公司給公眾的訊息,否則她不會三番四次表明她很抗拒接吻戲及性感照, 若不是好惜肉如金的形象不會在’露肩照事件’得到如此大的社會迴響; 用藝人私事來作論點是否輸打嬴要呢?當她們發聲明時,她們亦有想討公眾關注的意圖,但當效果不如理想就用私事來反咬公眾無理, 如果佢地不是報警,不是call全港記者發聲明,根本就不會傳得那麼快, 要怪的是她們公關的無知短視同手法低劣,她們今次是偷雞唔到蝕渣米…
February 19, 2008 at 2:24 pm
李怡受人二分四…
雖則常言道人總有一個價,也不要太賤賣吧!
虛偽是甚麼?
清醒的、堅持揭示真相的傳媒…為的是”壹”個字: 錢
http://imvchk.blogspot.com/2008/02/blog-post_9631.html#li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