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報刊寫專欄

我:幾時寫書

佢:未打算,寫下文先,再算

我:可能要有值得同一百年後嘅人講嘅嘢,至寫。

佢:所以寫住文先

諗深一層,究竟係:

  1. 要有值得同一百年後嘅人講嘅嘢,至寫書?
  2. 要有值得同一百年後嘅人講嘅嘢,至寫字?
  3. 要有值得同一百年後嘅人講嘅嘢,至講出嚟,拍片?

定還是,「有值得同一百年後嘅人講嘅嘢」,就 1/2/3 都冇分別呢?
相反,動用到「紙」甚至係「書」呢個媒介,因為佢可以:

  1. 供奉喺書櫃或枱頭
  2. 搣其中一頁出嚟,貼係牆或書枱
  3. 貼起咗,抬高頭隨時望到
  4. 好容易標籤重要部分:間書
  5. 如果有成個系列,放埋一切特別有氣勢
  6. 細細本既話,袋住係身幾時拎出嚟都唔怕冇電
  7. 仲有數之不盡咁多理由…

再反過嚟諗,反而互聯網就冇咩所謂,互聯網的主角是應用程式不是內容,相對紙同書,「內容」同「人」既關係好疏離,好 ONS 好短,再愉快既關係,每次都不過幾十秒,最長不過幾分鐘,而且「使用」過一次之後,其後很少會再用,但有機會接觸到的人以幾何級數地多!係互聯網,唔需要「有值得同一百年後嘅人講嘅嘢」,甚至乎冇任何值得同任何人講嘅嘢,都有辦法吸引到好多人撞入嚟睇你既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