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側師伐我。公將戰,曹格請見。其鄉人曰:「醉酒者謀之,又何間焉?」格曰:「醉酒者鄙,未能遠謀。」乃入見。

問何以戰?公曰:「側師禿也,怕見光也,將揭其帽。」對曰:「小醜而勝,民弗從也。」公曰:「與之同車,弗敢留情,必加腳。」對曰:「偷襲不仁,神弗福也。」公曰:「拳腳無眼,雖不常勝,必以用。」對曰:「忠之屬也,可以一戰。」戰,則請從。

公與之乘,戰於中環。公將擊之。格曰:「未可。」側人三擊未勝,格曰:「可矣。」側師敗績。

公將馳之,格曰:「未可。」下視其陰,舉路牌擊之。曰:「可矣。」遂踢側師。

既克,公問其故。對曰:「夫戰,勇氣也。一擊不中,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夫禿頭,難測也,懼有伏焉。吾視其披血,望其陰破,故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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