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去了淫審公開論壇,可惜抽不中發言。
湊巧,Daren L.剛在上一篇章《淫審公開論壇》留言,好讓我有機會一次過回應並發表當晚未能發表的心底話。
Daren L.的留言
對於作考強烈要求廢取淫審條例,我只覺得你毫無半點社會責任,你可以要求言論自由,你可以選舉自己鐘意睇,鐘意做o既野…你係成人,可以為自己o既行為負責!!試問你有冇諗過冇左淫審條例條例o既「後果」,最大影響o既唔係一班高舉言論自由o既人,係我地未來o既社會棟樑—青年人,佢地會o係咩社會環境下淫浸成長??你試諗下,你第日見倒你個小朋友睇o個條故事書係講緊人獸交,睇至net小人類搞人點做愛,你仲會enjoy依種你所謂o既”言論自由”咩???
我的回應
我本身也為人父母,我非常認同足下的高見!那些被指為「不良」的資訊,雖然自有大批成年消費者支持,甚至擔當了維繫了千千萬萬個家庭和婚姻的責任。
然而,不良資訊的而且確也危害我們的小朋友,如果我認同足下的高見,為了我們下一代著想,立心迫使政府做點事,我會認為單單一條淫審條例根本唔足夠保護下一代!
事實上,危害小朋友的,又豈止不良資訊那麼少?
一個爛賭的阿媽、一個掛住做嘢唔返屋企既爸爸、一個亂比嘢BB食既親戚、一個無記性既賓妹、甚至一個講粗口既特首,對小朋友的危害來得更大更實在!
因此,我深深同意Daren L.的高見並懇請政府出手救救我們的下一代,請馬上立法禁止母親打麻將、父親放工欄街、親戚胡亂喂嬰兒油鹽食品、外籍傭工無記性、同埋身為特首講粗口!!政府救救我們的下一代吧!
論壇照片薄
《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公眾論壇 – Homebloc
http://www.homebloc.com/Album/Gallery/fead4352-6ce5-dd11-bf4b-001ec9b01f6a
January 19, 2009 at 9:51 am
香港地既人實在係越來越野蠻.
教仔搵政府, 雷曼搵政府, 無飯開又搵政府.
咩野都話要靠政府, 而忘記自身既責任同本份.
January 19, 2009 at 10:32 am
其實實情係. 色情暴力不良既唔係網路資訊. 而係成個成人世界
究竟點解d人唔打個黑箱困住佢地d仔女唔俾佢番學..<-會比較直接有效一點吧
January 19, 2009 at 11:55 am
請不要把教導子女的責任由學校推到政府
教唔掂, 就唔好生
January 19, 2009 at 12:06 pm
抱住輕鬆的心情去公眾論壇,其實可能好過去戲院睇戲。
January 19, 2009 at 12:50 pm
分別在於,”一個爛賭的阿媽、一個掛住做嘢唔返屋企既爸爸、一個亂比嘢BB食既親戚、一個無記性既賓妹”,唔會咁容易傳開去。但色情資訊,卻太容易在這互聯網普及的時代傳開去,而且下一代亦十分容易看到。
淫審條例廢唔廢本身唔係最大問題,反正而家都已經周圍都係。問題是,當政府決定可以廢除時,社會上所收到的訊息會不會是”政府也覺色情資訊無問題”,而不是”人權得到伸張”?
January 19, 2009 at 1:40 pm
1. 色情資訊有何問題?誰告訴你限制色情資訊可以解決你的問題?怎樣的人認為色情資訊有問題?
(對性欲有個行之有效的解決辦法. 欲練神功. 必先自宮…笑)
2. 任何一種 以限制人權的方法 以維護道德. 最終的結果就是兩樣都得不到.
(相信到時會有很多人想成為牧師. 只為了合法地得到色情資訊..笑)
3. 我們應該只去限制胡思亂想產生出來 對他人造成的侵害的行為. 而非為了這個人的胡思亂想而侵害一個人. <- 個人認為自以為有這種權力的. 也是SM類的色情的一種..笑
January 19, 2009 at 8:12 pm
我反而建議將性教育更普及,令孩子更懂得自己的性生理和心理於青春期發生甚麼變化,不單只在中學的BIO堂才教,小學自然健教堂可以校,中英數堂都應該要教(精子卵子月經的英文學名,男性射精會有多少粒精子,女性出生時體內已經有多少粒未成熟的卵子),不應把性看成”洪水猛獸”。
而且最好與「愛」的教育一起教,因為 – 性和愛 都是人類與生俱內,沒有甚麼需要尷尬或隱藏。
所以就算”至Net小人類”提供性愛的資訊,也是有可取的地方,只要內容適合和方法正確。
*大前題是父母也要一起參與
January 22, 2009 at 12:19 pm
直接咁講,過濾互聯網根本唔就唔可能解決「小朋友遠離色情資訊」呢個問題。
過濾有用?你試下係Google圖片搜尋「女教師」,唔通以後互聯網唔可以出現「女教師」3隻字?
過濾有用?如果真係得,比全世界通緝緊既拉登就唔可以咁明目張膽咁係互聯網發放資訊啦。香港政府同ISP覺得自己既科技勁過美國同CIA?
January 26, 2009 at 6:37 pm
從極端說,禁止人們上網,或只准上經過官方徹查而且認可的網站,也可解決「小朋友遠離色情資訊」的問題。當然我們能否接受這代價是另一回事。
科技能不能有效過濾「色情資訊」並不重要。做得到與否,系統都未必(應該說大概不會)是為大眾的利益效力。不如想想若真的進行大規模過濾,到時系統會否真的在過濾「色情資訊」,市民又有沒有方法去監督呢?
想想一個情況:若將來我在網上寫死光社的惡行,那「保護兒童系統」會否把內容過濾掉,讓廣大市民不能看到呢?更甚,會否導致有警員上門指我發佈「色情資訊」呢?(註:未聽過死光社與政府的勾結者可上網找找資料。)大眾大概不會關心我是否真的在發佈色情資訊還是在發佈非色情但批判死光社的資訊。若是過濾,則大眾很難發現其實什麼被過濾掉。就算我真的被捕,基於淫褻及不雅物品在社會中的形象對言論審查有利,大眾看到新聞報導也只會評「發咸野抵佢俾人拉啦」而略過。就算關心,也難以查証,因為到時系統或審查機構可把內容定為淫褻,那大眾就無法得到資料去自行判斷,更無從以網上討論去探求真相。